2017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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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8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赖振元先生主持,以现场记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王啸先生、董事赖文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何曙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丽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张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