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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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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40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经理层决策,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累计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鉴于前述产品即将到期,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41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传真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谢辉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经理层决策,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累计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鉴于前述产品即将到期,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股票代码:300516 股票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4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西南证券对久之洋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2017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签名:

张布克

2017年8月2日

独立董事签名

王延章

2017年8月2日

独立董事签名

王永新

2017年8月2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之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久之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久之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针对久之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西南证券对久之洋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侯 力 何 燕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签名:

段纪军 谢辉云 张 保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