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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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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03 公司简称:*ST大有 公告编号:临2017-034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义煤公司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河南省国资委文件(豫国资文【2015】19号)相关规定,公司资产转让的评估结果应报河南能源备案。现对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32号)、《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的公告》(临2017-033号)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

1、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分属于耿村煤矿等7家分公司的职工医院7家,以及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医院1家。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值。

更正后:

1、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分属于耿村煤矿等7家分公司的职工医院7家,以及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医院1家。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能源备案的资产评估值。

二、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的公告更正情况

1、交易简要内容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在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分属于耿村煤矿等7家分公司的职工医院7家,以及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络煤业的职工医院1家。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值。

更正后: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在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分属于耿村煤矿等7家分公司的职工医院7家,以及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络煤业的职工医院1家。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能源备案的资产评估值。

2、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尚需河南省国资委核准。

更正后: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尚需报河南能源备案。

3、交易概述内容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

一、 交易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分属于耿村煤矿等7家分公司的职工医院7家,以及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络煤业”)的职工医院1家。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值。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方,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转让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出售的上述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国有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挂牌价格,处理后续相关事宜,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值。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转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更正后:

一、 交易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分属于耿村煤矿等7家分公司的职工医院7家,以及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络煤业”)的职工医院1家。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能源备案的资产评估值。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方,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转让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出售的上述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医疗资产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国有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挂牌价格,处理后续相关事宜,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能源备案的资产评估值。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转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的医疗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截至目前,评估报告尚未定稿,评估报告定稿后,其结果将报河南省国资委备案。

更正后: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的医疗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截至目前,评估报告尚未定稿,评估报告定稿后,其结果将报河南能源备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