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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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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25日证监许可[2016]2423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或权证,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出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基金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受市场流动性所限导致中小企业私募债无法卖出的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除上述根据修改基金合同进行的更新外,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二层C220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1616室

法定代表人:朱灿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9日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67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周恒

电话:010-58290600

传真:010-58290555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朱灿先生,董事长,博士研究生。历任山东证券济南营业总部部门经理、中创山东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国泰证券山东分公司管理人员,国泰基金公司市场部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新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监事、新沃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沃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君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沃司浦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科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库三七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资金运营部首席外汇交易员、支行副行长、总行办公室秘书、信贷管理部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依政,董事,法学学士。历任山东证券交易中心部门经理,源深(上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副总裁,新沃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

黄震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人民日报编辑,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副教授、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项兵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加拿大Calgary大学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讲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核心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现任长江商学院院长、教授。

刘燕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律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姜培兴,独立董事,公共管理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证券交易员及期货业务部助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深圳阳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成员后出任总裁助理,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现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监事

陈垂锋先生,监事,学士。历任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助理,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北京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新华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总监。

刘小舫女士,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信息披露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监察经理。现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库三七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阳先生,督察长,法学学士。历任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法务专员,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副总经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司发展部专员,现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王靖飞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农行广西分行银行卡业务负责人,农行总行电子银行部电子商务负责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现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上海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员,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收资管部投资经理。现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俞瓅,复旦大学硕士,中国籍。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任职于国金证券,历任证券交易员、投资经理、投资主办;2016年10月加入新沃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库三七

成员:丁平、武亮、邵将、许海韬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33675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52629999-212184

联系人:赵欣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坚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经营实力不断增强。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09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70.6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0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和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7年3月31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173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5442.02亿元。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二层C220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1616室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灿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58290666、010-58290627

传真:010-58290555

联系人:张蓁蓁

2)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址:https://www.sinv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未开通其他销售机构的代销服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二层C220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1616室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灿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58290600

传真:010-58290555

联系人:王巍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赵柏基

住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6楼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6楼

邮政编码:100020

公司电话:010-65338888

公司传真:010-65338800

签章会计师:单峰、张勇

业务联系人:张勇

四、 基金的名称

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或权证,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出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等,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市场流动性、信用风险利差等因素,在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债券类别间进行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将基于对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根据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不同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动情况,以及各品种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情况,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2、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反映了长短期利率差异的变化,这种结构性的变化会导致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也产生较大的收益差异。本基金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进行分析,根据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对收益率曲线形的影响,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以适应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化。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策略和信用债券精选策略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而当经济步入下行阶段时,企业的盈利状况减弱,信用利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的审核条件,则将扩大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的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扩大。行业景气度的好转往往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能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扩大。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也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减少,这会影响到信用债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趋势产生影响。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因此,我们将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信用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债券研究员将研究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信用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市场等因素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确定信用债券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

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信用债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的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级、信用利差水平、税赋特点等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估值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柜台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行票据、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9.1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9.3 其他资产构成

1.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的相关信息;

2、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直销机构相关信息;

5、 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中基金募集相关信息;

6、 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基金合同生效相关信息;

7、 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并经托管人复核;

8、 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并经托管人复核;

9、 更新了“二十三、其他披露事项”,列示了本基金自上次招募说明书以来的公告事项。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