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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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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7—04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2日的公告);

二、关于变更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人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秘书黄雪贞女士代替陈静先生行使以下授权:

1、签署向联交所申请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独立帐户的相关文件;

2、签署关于接受电子呈交系统相关条款的同意函;及

3、签署日后与本公司通过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呈交文件有关的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7—04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2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17-04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 号)核准,于2016年8月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5,807,628.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3,446,528.3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等情况及目前进展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原计划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云泰路6号,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科研开发功能区、创新药物研发中心、药物制剂研发中心、实验动物研发中心、综合办公区。项目的研发方向主要包括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剂、医疗器械和体外试剂诊断、大健康产品、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等。

截至目前,就上述募投项目,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为加快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公司已进行了项目研发方向主要领域的相关前期研发工作,但项目建设内容仅进行了前期设计、环评等工作,未有其他实质进展。

2、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本公司拟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生物岛寰宇一路以南,星际四路以东(广州国际生物岛),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不变。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重新开展环评等工作。

3、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快,从长远利益出发,经过多方研究论证,认为变更实施地点更有利于充分利用政府优惠政策,快速推进项目,集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

三、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白云山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3,446,528.3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等情况及目前进展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原计划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云泰路6号,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科研开发功能区、创新药物研发中心、药物制剂研发中心、实验动物研发中心、综合办公区,项目的研发方向主要包括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剂、医疗器械和体外试剂诊断、大健康产品、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等。

截至目前,就上述募投项目,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为加快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公司已进行了项目研发方向主要领域的相关前期研发工作,但项目建设内容仅进行了前期设计、环评等工作,未有其他实质进展。

2、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拟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生物岛寰宇一路以南,星际四路以东(广州国际生物岛),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不变。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重新开展环评等工作。

3、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快,从长远利益出发,经过多方研究论证,认为变更实施地点更有利于充分利用政府优惠政策,快速推进项目,集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

三、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8月2日,白云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以南、星际四路以东,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不变。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重新开展环评等工作。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