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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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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2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384,37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710,000股,并于201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1,135,131,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233,841,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共涉及 5 名股东,分别为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盛集团”)、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出版集团”)、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川报集团”)、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出版集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特二户(以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100,384,375 股,将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233,841,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93,193,9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40,647,100 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成都华盛集团、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辽宁出版集团均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股东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和辽宁出版集团转由全国社保基金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保基金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规定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384,375股;

本次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8日;

本次A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