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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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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公告编号:2017-020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974.23万元,本次拟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拟使用2,974.23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017年8月2日,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号:2402000929200102174)募集资金992.73万元用于提前偿还2017年12月30日到期的银行贷款(贷款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合同编号:0240200040-2016年(乌当)字00145号)。截止2017年8月2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74.2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2,974.23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并且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