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证券简称:雪峰科技公告编号:2017-04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3楼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北路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康健先生主持。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冯忠波先生、张卫东东先生、李保社先生、周春林先生、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小力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周春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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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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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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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说明该项议案是否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三关于—《修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212,285,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韶坤马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王锴同志因工作调动于2017年4月24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职,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告索引号:2017—023)。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选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育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附件:刘育红女士简历
刘育红,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第二监事会任正处级监事。1986年8月至2004年10月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4年10月至今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正处级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