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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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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15   公司简称:茶花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供应链、研发和营销体系建设,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势头,但大宗原辅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涨幅较大,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运营成本,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2017上半年,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实现营业收入33,100.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实现净利润4,476.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规范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创造董事、监事、高管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公司修订并新增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社会责任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等制度。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致力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保证企业规范运作,树立良好公众公司形象。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募集资金,加大对募投项目的投入力度,力争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等两个实施地点,并加大模具设备投入,加快研发中心建设,有利于公司引进更优秀的研发设计人才,提升对市场的反应速度,研发、设计出更具时尚元素及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

3、积极探索新营销,构筑多维度营销渠道

报告期内,面对品质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升级及越来越多的顾客生活互联网化,新零售创新业态层出不穷,公司将及时布局并重点跟进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新零售形式,推进以创建消费者生活需求为中心的场景营销、体验营销,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商品销售模式。同时,公司持续加大传统营销渠道变革下沉的力度,进行精细化营销、区域市场精耕。在品牌发展方面,不断拓展品牌合作方式,与梅西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就推出miffy(米菲)形象系列产品开展合作,有利于公司婴童塑料用品类目的销售拓展,积累婴童塑料用品的品牌经营和产品设计经验。

4、继续推进管理变革,优化组织能力

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和内部管理变革,不断优化组织能力,提高运营效率,持续提升公司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通过大力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强调价值认同,追求员工与企业共担共赢和共同成长;通过生产管理的规范,人员能力的提升,生产设备的改进、集约化、自动化等一系列措施,在质量控制、效率提升、成本管控等方面再上一个台阶;通过在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对各区域市场的深度协同管理,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更好地响应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即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2017年1-6月,公司不存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因此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元。

2、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公司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因此公司2016年度调增“税金及附加”当年金额2,741,245.22元,调减“管理费用”当年金额2,741,245.22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该相关调整主要影响利润表两个项目的列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形成实质性影响。

上述两项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葵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8月25日下午14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议案,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阮建锐先生、黄群女士、陈奋明先生三人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下合称“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①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②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年产奶瓶800万个、奶嘴3,200万个以及婴童辅助用品309万个(套)的生产能力;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担公司产品的研发任务,主要包括产品外观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包装设计及模具设计。

截至2017年8月8日,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721.86万元,其中“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3,268.4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3.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2,127,752.21元,累计发生交易手续费825.86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187,387.78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1,159,538.57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人民币元

四、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在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进行操作。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7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00.275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其中“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725.32586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74.95万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等两个实施地点。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6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7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9日

附表

2017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半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结构性存款。

●投资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7年8月8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4,00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万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17年8月8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21.8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19%。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性存款。

4、实施方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6、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2017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2017年8月8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4,00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公司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茶花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茶花股份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公司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因此公司2016年度调增“税金及附加”当年金额2,741,245.22元,调减“管理费用”当年金额2,741,245.22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该相关调整主要影响利润表两个项目的列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形成实质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即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2017年1-6月,公司不存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因此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元。

4、上述两项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该文件中明确: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此前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在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已按《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的相关税费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进行核算和列报。

2、《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公司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因此公司2016年度调增“税金及附加”当年金额2,741,245.22元,调减“管理费用”当年金额2,741,245.22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该相关调整主要影响利润表两个项目的列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形成实质性影响。

2、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即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2017年1-6月公司不存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因此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元。

上述两项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5日 下午14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5日

至2017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8月23日—8月24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

单位:吨

二、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吨

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塑胶原料,受石油等大宗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幅度较大。

四、以上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