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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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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11、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在通常情况下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代码:004460

3、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24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或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5、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九部分“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基金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1日,期间面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但基金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此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

10、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3、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其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6、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8、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00+55.00)/1.00=100,050.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可得到100,050.00份基金份额。

9、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办理认购。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办理开户后,方可办理认购。个人客户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的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个人客户。

3、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4、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富国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6、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个人投资者产品风险确认单》和《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在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1日15:00前受理客户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三)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客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应先办理开户,开户流程详见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富国基金机构业务办理指南。

3、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认购。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的业务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机构业务表单下载。

5、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6、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同个人客户,请见“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7、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客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80126257、80126253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电话:(0755)83195109

联系人员:曾里南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电话:021-64385308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电话:(021)68596916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传真电话:0571-26697013

联系人员:张裕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电话:0571-86800423

联系人员: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电话:0755-82080798

联系人员:汤素娅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人代表:江卉

联系电话:010-89189291

传真电话:010-89188000

联系人员:徐伯宇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站:fund.jd.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