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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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安徽集友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安徽集友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 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091号),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2017 年8 月9 日提交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拟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6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结合公司是否存在相应提升业务规模和业绩状况的计划和措施,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根据公告,公司8 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6.25%的上市前股份,该部分股份将于2018 年1 月24 日上市交易。请上述股东说明在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6 个月内是否有减持计划,若有,请详细披露。请公司说明提出高送转预案是否与相关股东的后续减持安排有关。

三、请结合公司目前股价、市盈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价的交易风险。

四、请补充披露本次高比例转增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规定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 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