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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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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7-临054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电话告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事项涉及本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合作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瑞金,股票代码:002701)自2017年7月11日开市起停牌;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瑞金,股票代码:002701)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涉及诉讼停牌的公告》(2017-临046号)、《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17-临047号)、《关于涉及诉讼停牌的进展公告》(2017-临048号)、《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临049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7-临050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临051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临053号)。

公司原计划在 2017 年8月 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但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为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具体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拟收购资产所涉业务范围可能包括包装制造、食品饮料代工、智能包装配套服务等,具体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目前公司正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商谈购买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案将根据双方协商和后续尽职调查情况确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交易日(2017 年7月 10 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2.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会同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进行沟通、交流和谈判。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还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本次交易进程备忘录。

四、申请延期复牌原因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较多,目前公司与相关方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就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8月11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瑞金,股票代码:002701)自2017年8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五、预计复牌安排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9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9月11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 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