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8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独立董事吴飞先生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林兢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85.31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9号文件《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万股,目前公司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700万元增加至10,26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700万股增加至10,2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以及制作了《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福州睿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州睿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该子公司自设立后暂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为整合公司资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福州睿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基准日为2017年7月31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州睿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11万元,净资产为15.1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43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睿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睿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该子公司自设立后暂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为整合公司资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睿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基准日为2017年7月31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睿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0.28万元,净资产为-3.8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5.25万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项《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六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 年8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下合称“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85.31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9号文件《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7 万股,目前公司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700万元增至10,26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700万元增至10,267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以及制作了《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后,《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5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71,204,396.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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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拟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以及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睿能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5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71,204,396.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备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7月31日,睿能科技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27.62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G-019号),公司现决定使用募集资金485.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概算,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购置费”估算投资金额为485.31万元,因此本次置换金额为485.31万元。
四、决策程序
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5.31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东吴证券对睿能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编号:2017-01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 年1-6月及以前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政府补助准则”), 新修订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所适用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编号:2017-01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5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71,204,396.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均未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83,436,62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7年6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温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山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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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均未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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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30日到位,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603933证券简称:睿能科技公告编号:2017-013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8日
至2017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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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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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8月24日—8月25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C区26号楼
联系电话:0591-88267288;传真:0591-8826729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8267288;传真:0591-8826729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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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