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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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7-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2号),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的股权过户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近日,富诚达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3969614X)。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交易标的富诚达100%股权已过户至奋达科技名下,富诚达已成为奋达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协议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1,000万元,奋达科技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奋达科技尚需向文忠泽等4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合计868,500,006.40元。同时,奋达科技尚需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办理登记、上市手续,并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奋达科技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1,000万元,奋达科技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四、律师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均已满足,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奋达科技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奋达科技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