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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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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41   公司简称:兴发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化工行业景气度稳步上升,公司总体经营形势逐渐好转,盈利能力明显增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9.06亿元,同比增长19.54%,实现净利润2.44亿元,同比增长264.7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217.28%。

报告期内,一是草甘膦、有机硅产品盈利能力稳中向好。受环保核查、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草甘膦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有机硅市场总体延续了去年下半年的良好走势,市场价格高位企稳。为抢抓市场机遇,公司宜昌园区优化生产组织,园区循环经济效益持续释放,为公司利润大幅增长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二是宜都兴发实现扭亏为盈。上半年,磷铵市场行情有所回暖,市场价格同比小幅上升。在此背景下,子公司宜都兴发狠抓技术改造,在降本增效工作上取得了积极进展,湿法磷酸精制产能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为宜都兴发实现扭亏为盈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宜都兴发参股子公司瓮福蓝天的无水氟化氢产量及市场价格双升,投资收益明显增长。上半年宜都兴发实现净利润1348.41万元,同比大幅减亏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控制投资节奏,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建设。2万吨/年107硅橡胶项目建成投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万吨/年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一期)等项目稳步推进,瓦屋IV矿段12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加快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实施了一批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新增专利授权27项,累计拥有专利245项,其中发明专利89项。“黑磷基高性能催化剂的开发与产业化”正在申报2017年湖北省中科院合作专项项目;金信公司白水处理综合治理项目取得阶段性突破,拟建中试装置对研发成果进行验证;甲醇精馏及氯化铵提取新工艺可行性通过实验验证。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认真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反“三违”工作,整改率达到98.99%;建立了重点监控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日报制度,能够及时掌控生产厂区污染物排放情况。持续推进重点公司内控评价、内控检查以及风险管理工作,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ESB)建成,实现与ERP、OA等9个系统间数据共享及流程集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目前仍在证监会审核阶段。启动了10亿元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后收到的新拨付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2017年1月1日前已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对2017年1月1日后收到的前期未拨付完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没有实质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8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半年报全文和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宜昌枫叶化工有限公司和宜昌枫叶树崆坪磷矿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0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香港”)经营管理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其融资能力,加快公司国际业务发展,公司决定对其增资港币7900万元(约合6900万人民币,以增资时汇价确定人民币金额),使其注册资本达到港币8000万元。本次增资方案还需报湖北省商务厅以及中国外汇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本次增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增资事宜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设立环保科技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调整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2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3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银行授信方案,保障公司资金链的安全,满足公司资金管理需要,公司拟在原有银行授信1,782,268万元的基础上新增银行授信395,300万元。公司本部在申请银行授信及借款的具体事项时,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办理借款及抵押等信贷业务时,由该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内部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5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6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97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98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六、七、八、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宜昌枫叶化工有限公司和宜昌枫叶树崆坪磷矿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吸收合并宜昌枫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叶公司”)和宜昌枫叶树崆坪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崆坪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枫叶公司基本情况

宜昌枫叶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79,8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大道66-1号,经营范围:磷矿石的开采、加工、销售;生产磷铵、三元复合肥和中间产品以及副产品(包括磷酸、硫酸和氟硅酸钠)等。截至2017年6月30日,枫叶公司总资产69,946.01万元,净资产69,884.03万元;2017年1至6月,枫叶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160.35万元,净利润4,395.2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枫叶公司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宜昌枫叶树崆坪磷矿有限公司和宜昌枫叶店子坪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店子坪公司”)。

(二)树崆坪公司基本情况

宜昌枫叶树崆坪磷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3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为枫叶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兴山县水月寺镇树崆坪村二组,经营范围:磷矿石加工、销售;化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金属材料(不含汽车及登记注册前置审批项目)、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的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未取得许可的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陶瓷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交电、一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焦炭销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限制产品的必须取得许可后经营)++。截至2017年6月30日,树崆坪公司总资产61,320.18万元,净资产52,188.36万元;2017年1至6月,树崆坪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160.35万元,净利润4,519.6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前,枫叶公司将其持有的店子坪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店子坪公司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本次不纳入吸收合并范围,其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枫叶公司和树崆坪公司进行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及店子坪公司存续经营, 枫叶公司和树崆坪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2、合并完成后,除店子坪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外,枫叶公司及树崆坪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公司; 所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应付款项、应依法缴纳的税款及其它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由公司承继。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公司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合并完成后, 枫叶公司及树崆坪公司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合并各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签订相关协议。

7、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枫叶公司生产经营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开展,本部并无实际业务,其作为管理机构存续的意义不大。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和优化管理,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枫叶公司和树崆坪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环保科技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风险提示:公司现有环保研发和技术服务均为公司内部运营项目,环保研发是否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具有不确定性。未来环保研发取得相关成果后,可能在市场开拓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环保科技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李永刚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股东出资比例:公司持有新公司100%股权

5、出资安排: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6、经营范围:水处理剂、化工助剂的研发、咨询、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环保产品技术开发、咨询、销售及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总承包;环保设施运营;水处理、环保相关设备的制造、销售及租赁。

7、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6号(或宜昌自贸区)。

以上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投资目的

近年来国家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化工行业面临环保形势日益严峻。公司主动适应新形势,持续加大环保治理投入,积极开展环保研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司相关研发力量和资源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管理,不利于整体环保工作的持续推进。为有效提高公司环保治理和研发水平,整合公司环保研发和设施等资源,集中环保研发力量系统解决疑难问题,公司拟新设环保科技公司对环保研发和设施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新公司的总体发展思路是以水处理药剂的生产和销售为基础,以环保技术和环保设备的集成、研发和销售为重点方向,在整合公司内部环保资源的同时打造专业研发队伍,在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后积极开拓外部市场。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新公司成立后,有利于充分利用和整合环保研发和设施资源,提高公司环保综合治理水平。同时公司环保研发取得相关成果后,能够为相关行业提供环保解决方案和服务,有利于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发展,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现有环保研发和技术服务均为公司内部运营项目,环保研发是否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具有不确定性。未来新公司环保研发取得相关成果后,可能在市场开拓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对此公司将根据相关行业环保需求现状,努力做好市场开发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含5%),故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向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发”)采购复合肥金额由3,000万元调减至500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从河南兴发采购贴牌销售的复合肥数量减少。

2、向河南兴发销售肥料金额由8,000万元调增至12,000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磷肥价格上涨以及河南兴发向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磷酸一铵数量增加所致。

3、新增向河南兴发销售复合肥金额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复合肥区域市场贴牌销售的行业惯例,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复合肥产品为拓展河南省周边市场,向河南兴发贴牌销售复合肥。

4、向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龙”)销售液碱由1,000万元调减至0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江西金龙就近向其他方采购液碱,不再与公司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5、向乐平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平大明”)销售液氯由500万元调减至0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乐平大明就近向其他方采购液氯,不再与公司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

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成立,注册地址:辉县市孟庄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杨铁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经营范围:尿素、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水溶肥、菌肥、液氨、甲醇生产销售;化工机械修理、科研服务;磷矿石、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肥料、农用薄膜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河南兴发总资产42,114.20万元,净资产23,157.5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6,171.67万元,净利润246.38万元。

因公司副总经理杨铁军于2017年1月担任河南兴发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兴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横村镇;法定代表:张吉昌;注册资本:9,000万元;经营范围:加工:草甘膦可溶粉(粒)剂、草甘膦水剂;生产:草甘膦原药、氯甲烷、甲缩醛、亚磷酸二甲酯;盐酸(副产)、硫酸(副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6.28亿元、净资产11.56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净利润-0.57亿元。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和乐平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为其关联公司。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河南兴发等单位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具有着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进一步保障公司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1、发行额度: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由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主承销商,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在境内发行中期票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3、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者分期发行。

4、发行方式: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承销银行、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2、在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过程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5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兴发(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彤化学有限公司、上海诚明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本次为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的155,4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本次为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的82,8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本次为子公司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本次为子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14,3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本次为子公司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6)本次为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的10,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7)本次为子公司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8)本次为子公司兴发(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本次为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0)本次为联营公司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22,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1)本次为联营公司富彤化学有限公司申请的2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2)本次为联营公司上海诚明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8月11日,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融资结构,公司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公司本部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341,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现将担保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注:上海诚明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45%的富彤化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情况

注:以上总资产、净资产为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数据;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17年1-6月的数据,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且经营状况稳定,偿债风险较小。为其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83,073.89万元,实际对外提供担保476,488.29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74,238.89万元,实际担保387,580.84万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8,835.00万元,实际对其提供担保88,907.45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四、担保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起,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时间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原已审议通过对外担保未到期的,公司将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后收到的新拨付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2017年1月1日前已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对2017年1月1日后收到的前期未拨付完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没有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1月1日已获得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需依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2006年 2月15 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后收到的新拨付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2017年1月1日前已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对2017年1月1日后收到的前期未拨付完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公司依照2017年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23号)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91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598.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79.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918.4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勤信验字[2012]1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该专项账户初始存放募集资金1,294,080,100元(包含部分发行费用4,896,000元),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置换项目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补充营运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扣除专户手续费用支出、加入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后,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兴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37.6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12年12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1月29日,公司子公司宜都兴发、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宜昌西陵支行、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并得到有效执行,且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六届二十二次、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实施:(1)26,870万元向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收购宜都兴发49%股权;(2)57,801.36万元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项目;(3)23,407.64万元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200万吨/年选矿项目;(4)补充营运资金。在公司以募集资金26,870万元收购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持有宜都兴发49%股权、补充20,839.24万元营运资金及增资宜都兴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项目建设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后,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宜都兴发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合计为637.64万元。

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将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200万吨/年选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500万元,合计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0.47%。本次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变更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8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8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6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8日

至2017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7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4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5室

邮编:443000

邮箱:xfdmb2008@163.com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时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9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10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3月2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预计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105、临2017-031)。现将2017年1至6月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货物

二、接受劳务

注:1、宜昌兴发集团关联交易金额1,528 万元构成:一是鉴于原兴山办公楼租赁合同已到期, 2017 年1 月1 日续签兴山办公楼租赁合同1年,年租金480 万元(40 万元/月);二是兴山办公楼物业费48 万元(4 万元/月);三是2017 年预计向宜昌兴发集团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

2、向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宿舍楼租赁合同已到期,2017 年1 月1 日续签宿舍楼租赁合同一年,年租金180 万元,物业管理费67 万元。

3、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共10,487.61平米,月租金30元/平方米,预计2017年发生金额约378万元。

三、销售商品

注:1、上半年,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就近向其他方采购液碱,公司没有与其发生销售液碱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上半年,乐平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就近向其他方采购液氯,公司没有与其发生销售液氯的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10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