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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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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3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7年8月12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推举廖天先生和李美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上述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该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1.廖天先生简历

廖天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廖天先生于2003年毕业后进入公司前身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材料员、中控员、实验室技术员、技术组长等职务,2005年8月至 2006年2月担任实验室主任助理,后至今担任实验室副主任,主管实验室生产配比、原材料、工地服务、外加剂复配等工作,现任公司监事兼技术质量部经理职务。除任本公司监事以外,廖天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廖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廖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廖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李美珍女士简历

李美珍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 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李美珍女士于2003年至2010年在三亚中亚大酒店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前厅部经理、人事部经理;2012年加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任人事部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人事总监。除上述任职以外,李美珍女士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美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美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美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3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4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13日-2017年8月14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3日15:00-2017年8月14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海林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36,885,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3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36,885,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3 %。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下述议案均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张海林先生、陈宏哲先生、于清池先生、吴悦良先生、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6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海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宏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清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悦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5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冯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健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毛惠清女士、王垚女士、孙令玲女士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2.01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毛惠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垚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3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孙令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盛辉先生、高旭女士、陈国文先生3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李美珍、廖天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国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6,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3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7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海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宏哲先生、常静女士、于清池先生、吴悦良先生、陈明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贵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清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于清池先生通讯方式:

1、办公电话:0898-88710266

2、传真号码:0898-88710266

3、电子邮箱 :yqc66888@163.com

4、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秦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秦庆女士通讯方式:

1、办公电话:0898-88710266

2、传真号码:0898-88710266

3、电子邮箱 :qinqing@hnruize.com

4、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会董事同意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经审议,同意聘任张海林、于清池、陈宏哲、吴悦良、毛惠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张海林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聘任毛惠清、孙令玲、于清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毛惠清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聘任孙令玲、王垚、陈宏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孙令玲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聘任王垚、毛惠清、陈宏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王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陈国兰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全面负责审计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上述人员简历

1、张海林先生简历

张海林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张海林先生1990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1990 年至1992 年任职于广州市绿化公司,1993年以来,先后创立了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康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2002年创立公司前身三亚瑞泽。张海林先生系海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三亚市第六届政协常委、海南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海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三亚市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三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三亚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三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海南省第七届优秀企业家、三亚市第五届理事会执行会长,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除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外,张海林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张海林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的配偶的弟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艺林先生的哥哥,以及持有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34%,目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13,992万股,除此之外,张海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海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海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陈宏哲先生简历

陈宏哲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陈宏哲先生1990年毕业于同济大学,1990年至1997年任金山石油化工建筑公司中试室副主任,1997年至2002年任嘉华集团嘉富砼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4年任嘉华集团嘉建砼公司品质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马钢嘉华砼公司副总经理,2008至2012年任嘉华集团嘉申砼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加入本公司。除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外,陈宏哲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陈宏哲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宏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2%,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宏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宏哲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于清池先生简历

于清池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于清池先生1989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管理专业,1989 年至1991 年任职于国家建材局北京新材房地产公司,1991 年至1996 年任海南中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7 年至2001年任三亚经纬大酒店财务总监,2001 年至2002 年任国基海南房地产总公司财务总监,2002 年加入公司前身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除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外,于清池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于清池先生目前在上海隆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于清池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清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2.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13%,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于清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于清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常静女士简历

常静女士:195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常静女士1985 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76 年至1996 年历任长沙船舶厂财务科科长、工会副主席、副厂长等职务,1996 年至1999 年任长沙新盟实业副总经理,1999 年至2006 年任长沙经阁集团总经理,2006 年至2008 年任海南华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加入本公司。除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以外,常静女士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常静女士目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常静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常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2%,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常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常静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吴悦良先生简历

吴悦良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吴悦良先生1986年毕业于广州市机电学校机械制造专业,1998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粤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广州市夏广数字视听产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任广州市飞顿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10月任广州市懋丰木业有限公司营运总监,2012年11月入职广东怀集瑞泽水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正式加入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12月14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为董事。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吴悦良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吴悦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悦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2%,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吴悦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悦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陈明兵先生简历

陈明兵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陈明兵先生1994年毕业于西南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审计学专业,1994年至1999年历任万县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1999年至2001年任重庆华正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审计二部经理,2001年至2005年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万州分所审计二部经理,2005年至2013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5年10月兼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心总经理。2015年11月加入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除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以外,陈明兵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陈明兵先生目前在公司参股公司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在公司参股公司民瑞政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陈明兵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明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明兵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张贵阳先生简历

张贵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张贵阳先生200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专业,1992年至1998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分行会计、主管会计、信贷、内审,1999年至2007年在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至2011年历任正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1年至2013年任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1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任职以外,张贵阳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贵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贵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贵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8、秦庆女士简历:

秦庆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秦庆女士2013年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3年8月加入本公司,就职于公司证券部。秦庆女士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秦庆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秦庆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秦庆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9、毛惠清女士简历

毛惠清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毛惠清女士1995 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1995 年至1998 年任职于三亚市审计师事务所,1999 年迄今任职于三亚海诚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副主任、主任,2002年3月至2017年1月,兼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2010年1月至2014年8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兼任三亚市吉阳区人大常委。除上述任职以外,毛惠清女士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毛惠清女士于2010年1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分别于2013年3月、2017年4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毛惠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毛惠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毛惠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0、王垚女士简历

王垚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王垚女士2007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并获得海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今日世纪图文中心会计,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任三亚学院教师,2008年5月至2017年7月任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目前属于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除上述任职以外,王垚女士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垚女士于2013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2016年3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王垚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垚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1、孙令玲女士简历

孙令玲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孙令玲女士1995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1995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教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三亚海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1年10月至今任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教师。除上述任职以外,孙令玲女士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令玲女士于2013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2016年3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孙令玲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孙令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令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2、陈国兰女士简历

陈国兰女士:196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审计师。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陈国兰女士于1977年知青下乡三亚市崖城经济农场,1978年在三亚市崖城糖厂工作,1979年担任崖城糖厂会计职务,1983年至1984年在广东民族学院财会专科进修学习工业会计,1985年至1990年任崖城糖厂财务部部长,1991年1月调入三亚市审计局,先后在工交科、法规科等业务科室从事审计业务工作,参加过财政、税务、金融、工业、商业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多次参加中纪委、省、市纪检专案组办案协审工作,2011年3月入职本公司,任内审部负责人。

陈国兰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国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国兰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3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7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核认为:盛辉先生符合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同意选举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盛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盛辉先生简历

盛辉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盛辉先生1993 年毕业于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管理系,1993 年至1998 年任三亚麒麟大酒店团支部书记、1999 年至2007年任三亚玉华苑海景度假酒店保安部经理兼娱乐部经理、2007 年至2008年任三亚鑫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 年7月加入公司至今,历任总办副主任、人事部经理、行政人事总监。2015年12月14日起增补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除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以外,盛辉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盛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盛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盛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