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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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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79          公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7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态势趋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组织均预测今年全球经济将保持增长。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继续坚持“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并举发展的模式,围绕“物流+金融、物流+资本运营、物流+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不断做大、做精、做强集装箱物流主营业务。目前公司已形成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资源协同运作,在利用多式联运的网络优势和信息化的平台基础,不断扩展和延伸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努力构建闭环式、一站式的产业生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同时,开展富有成效的资本运作与投资管理,借助资本的力量去整合渠道、网络、服务互补性强的优质供应商资源,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6,716,329.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3.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28,435,990.36元,较上年同期上年增长44.83%。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12日,财政部印发财会[2017]15号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3,612.34万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4,552.95万元,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减少940.61万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8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10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868号仁建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郭东泽先生和独立董事包季鸣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郭东圣先生和独立董事赵雪媛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东泽先生召集,郭东泽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会上全体参会董事选举董事、总经理郭东圣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专项核查意见(二)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6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8月4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868号仁建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木理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再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是在保证募集项目投产时间的前提下,优化了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使其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要, 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盈利能力不会带来负面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再次对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本公司”,曾用名“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简称“黑化股份”)编制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号《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96,418,7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7.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635.2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364.7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会验字[2016]45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0,734.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738.7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108.81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人民币0.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6年9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3,647,291.2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67,525,773.00元,其余176,121,518.29 元计入安通物流的资本公积。增资后,安通物流的注册资本为550,000,000.00元,增资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5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至2017年6月30日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后募集资金账户剩余4.95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6年10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734.3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其他事项说明

201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公司对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调整如下: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是在保证募集项目投产时间的前提下,优化了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使其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要。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类型及数量已获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6]C02043号),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安通物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9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变更的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除上述事项外,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其他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的安排,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万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金融机构:恒丰银行、国民信托、民生银行等。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0,000万元出资在泉州市和唐山市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在泉州市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名称:安通(泉州)多式联运基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冷链运输,货位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仓库代运营、仓储解决方案提供、保税仓储服务、加工服务、货物监管服务。(以工商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人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2、在唐山市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名称:安通(唐山)多式联运基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冷链运输,货位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仓库代运营、仓储解决方案提供、保税仓储服务、加工服务、货物监管服务。(以工商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人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三、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致力于多式联运物流模式的运营和探索,目前已形成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资源协同运作,依托综合物流信息化平台,为客户提供“门到门一站式”的物流服务网络,而该网络的构建和拓展将十分依赖公司未来在港口、公路、铁路等枢纽节点的投资布局,同时国内区域间资源、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决定了上述枢纽节点的构建很大程度将要围绕沿海、沿江主要经济带,尤其是具备同铁路、高速公路资源高效对接的港口区域多式联运物流园将会在长期利于公司全网营运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考虑到目前国内标准化、现代化的复合型物流园整体稀缺,基于未来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泉州市和唐山市设立2家多式联运物流基地公司。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注册资金可分批到位,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期看,本次设立多式联运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是公司实施战略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土地竞拍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福建省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的2017S-29号面积为336,807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于泉州市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安通(泉州)多式联运基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实际核准的名称为准),现因业务发展需要,该子公司在设立完成后拟于福建省石狮市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参与竞拍位于石狮市的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

石狮市国土资源局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 2017S-29号

2、土地位置: 蚶江镇石湖港石湖大道东侧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出让面积: 336,807平方米

5、挂牌起始价: 16,268万元

6、竞买保证金: 3,254万元

7、出让年限:50年

三、参与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为该公司业务的开端,成功竞拍后,该块土地主要用于布局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同时也是为满足安通控股未来的战略发展需求,对安通控股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

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由于项目调整至今已接近1年,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家也对集装箱运输出台了限高政策,鉴于市场和政策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公司拟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再次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96,418,7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7.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截至2016年8月30日,公司收到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6,352,708.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3,647,291.2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会验字[2016]4554号《验资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前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调整前后对照表

(二)前次调整完成后的投资进度

备注:

1、前次调整完成后,购买普通集装箱小柜、普通集装箱大柜、35吨超宽敞顶箱、冷藏集装箱(剩余3,750万元为合同尾款未付)已完成购买, 普通集装箱小柜与普通集装箱大柜截至2017年7月31日累计投入合计金额小于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合计规模;

2、由于市场需求和国家对加高集装箱限高政策的影响,目前,特殊尺寸罐箱仅购置500台(剩余240万元为合同尾款未付),40尺超高加高箱仅购置1台,常规尺寸罐箱尚未购置。

3、截止2017年7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尚有11,289.80万元(不含冷藏集装箱的合同尾款)的额度未投入使用。

三、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调整主要是基于以下3点原因:

1、因受交通部于2016年9月份公布的限高限重政策影响,原计划造1,000台40尺超高加高箱与国家政策冲突,因此取消本次40尺超高加高箱建造计划;

2、原计划再造500台特殊尺寸罐箱以及400台常规尺寸罐箱,经公司评估投入与产出比后,决定采用租赁的形式来满足日常业务用箱需求,因此取消常规尺寸与特殊尺寸罐箱的建造计划;

3、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公司近期大力拓展东南亚航线以及深耕国内冷链物流,在专业冷链物流方面取得较大成果,因此拟将剩余募投资金继续投入到冷链业务方面,用以建造冷藏集装箱以便满足日益增长的冷链业务。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为了确保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拟再次对募投项目中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7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尚有11,289.80万元(不含冷藏集装箱和特殊尺寸罐箱的合同尾款合计3,990万元)的额度,本次对募集资金购置集装箱的调整拟投入以下集装箱项目:

四、调整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再次调整,是在保证募集项目投产时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再次进行优化,使其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要。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再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是在保证募集项目投产时间的前提下,优化了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使其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要;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再次对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进行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再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是在保证募集项目投产时间的前提下,优化了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使其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要, 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盈利能力不会带来负面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再次对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进行调整。

七、海通证券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127号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专项核查意见(二)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