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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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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63 公司简称:三祥新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抢抓市场机遇,强化内部管理,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降低生产成本、优化生产工序提升产品品质。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良好的态势,实现营业收入为19,303.71万元,同比上升40.57%;净利润为2,353.81万元,同比上升36.09%。实现了收入及利润的双双增长。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611.68万元。

(二)经营产品情况

①电熔氧化锆

2017年全球钢铁产量持续增长,平板玻璃也呈现向好势头,锆质耐火材料的生产稳中向好。由于各地区执行严厉的环保政策,多数小型的耐材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因此耐火材料行业对电熔氧化锆的需求没有出现大幅增加的现象,但其市场格局在发生变化,大型企业资金雄厚,环保设备达标等,其竞争优势越来越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品牌、技术、服务等多方面优势,抓住时机,扩大市场,与多家客户建立新的业务关系,提升市场份额占比。同时由于全球锆英砂三大供应商都因不同原因减产,导致市场上锆英砂货源紧张,价格明显上涨;且在国家政策的刺激下,石墨电极需求大幅增加,同时因环保问题导致部分企业关停,市场供应减少,石墨电极供不应求,价格暴涨;以上两大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推高了电熔氧化锆的市场价格。2017年上半年,公司电熔氧化锆实现营业收入11,157.12万元,较上期增长29.34%。

②铸造改性材料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第二年,也是铸造产业去产能和实现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伴随各地区各项环保政策密集出台执行,铸造改性材料下游部分企业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被限期整改、停业或者关闭,导致铸造改性材料下游行业的需求下降。面对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报告期内公司仍在稳定提升产品品质的同时,加强公司铸造技术服务团队力量,提高对下游客户的技术支持力度,从环保、节能、提升品质等方面与客户共同探讨,为客户提供建议方案,并与之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全面实施技术销售。2017年上半年,公司铸造改性材料实现营业收入4,277.02万元,较上期增长19.75%

(三)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措施围绕重点产品开展研发工作,确保了公司的稳健经营。

①电熔氧化锆产品方面,通过电熔氧化锆在喷墨镨黄领域的应用研究,开发出适合喷墨镨黄应用的电熔氧化锆产品;通过电熔脱硅锆在水口砖领域的应用研究,在体积密度、气孔率等指标进一步满足了客户需求,有效地扩大了电熔氧化锆的应用领域;同时继续扩大对生产原材料的替代、设备升级改造等研究,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对稳定型氧化锆生产技术的创新,产品晶体得到明显提升,颗粒表面缺陷得到显著改善,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在设备加工能力、加工能耗、成品率、粒度分布的均匀性和稳定型等方面均得到有效改善;对SP系列氧化锆粉体工艺进行技术创新,有效缩短工艺流程,降低了产品吨加工成本。

②铸造改性材料方面,持续对球化剂、孕育剂破碎工艺设备的技术创新,生产效率和成品率均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推广前期对包芯线生产线物料混合、称量、下料等系统进行优化的研究成果,生产线自动化作业水平和产品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③其他产品方面,继续对提高单晶电熔铝F46粒度品比率的研究,缓解了市场对一些特殊粒度品的强劲需求,增加了市场销量,拓展了新的市场应用领域。

(四)获得专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申报专利八十余件,已获得授权专利五十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执行日之前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2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15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7年8月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4名董事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熊兆贤先生因病不幸逝世,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变为2人,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法定人数,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空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孙亚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孙亚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博士学历。

198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1989-1992年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攻读有色金属冶金硕士学位;1998年12月调入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担任科技开发处副处长;2005年调入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在武汉理工大学获得矿物加工专业博士学位。2000-2015年期间兼任上市公司广东东方锆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担任全国化学标准化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专家组专家、中国硅酸盐学会特种陶瓷委员会理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3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31号文《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3,35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144,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0,873,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270,800.00元。

截至2016年7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77,144,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为22,000,000.00元(不含以前已经支付1,000,000.00元)后,于2016年7月25日通过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存入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88110120000000129银行账户105,144,000.0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支行35050168750709666666银行账户50,000,000.00元,合计155,144,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8,873,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270,8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第0207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以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6年9月1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15,930,202.70元人民币预先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已安排的募投项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中审亚太专字[2016]第020927号”《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5,930,202.7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年10月,公司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募投专户转出15,930,202.70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当前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超募资金。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超募资金。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4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纯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5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收到独立董事熊兆贤先生因病不幸逝世的消息。公司独立董事从原来的3人变为2人,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法定人数,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空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去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孙亚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委员:谢京先生、孙亚光先生、杨辉先生,其中谢京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巫志声先生、孙亚光先生、杨辉先生,其中巫志声先生为召集人。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孙亚光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6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7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3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31日

至2017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

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

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

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

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叶女士

(2)联系电话:0593-5518572

(3)传真号码:0593-5522802

(4)电子邮箱:zqb@fjsx.com

(5)邮政编码:355500

(6)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解放街292号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