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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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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7-033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9时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常林东大街东首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高文班先生、董事高进华先生、井沛花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修学峰女士、李琦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文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日收到独立董事修学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修学峰女士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学峰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修学峰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务。

董事会同意增补武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1)。截至公告日,武志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规定,武志杰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武志杰津贴标准拟定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后)。

独立董事就本次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临沭县街道名称变更的要求,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城常林东大街东首”,名称变更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此次调整属于行政规划道路名称变更,公司住所未发生改变。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城常林东大街东首

邮政编码:276700

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

邮政编码:276700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武志杰个人简历

武志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委会副主任。

截至目前,武志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武志杰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武志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武志杰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7-03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武志杰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7-03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于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14:30-17:00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司人员为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陈钊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7-03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AgSource Cooperative Services

设立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与AgSource Cooperative Services(以下简称“AgSource”)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合作关系,在山东省临沭县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内容包括双方拟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公司。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AgSource Cooperative Services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在遵循《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公司与AgSource决定共同出资100万美元设立山东史丹利测土实验室有限公司。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0MA3FD5QN41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山东史丹利测土实验室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

法定代表人:胡照顺

注册资本:美元 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8月11日-2022年08月10日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农业技术服务,土壤测试、测土配方施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7-037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下午15:00—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5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常林东大街东首史丹利集团办公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补武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武志杰先生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武志杰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2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决议和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8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017年9月1日,上午8:00—11: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常林东大街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8月3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常林东大街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8

2、投票简称:史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7年9月1日召开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 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2017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