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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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1,205,53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14%。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21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第二次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89号)核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于2014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林芝市巴宜区尚智投资有限公司(原系北京瑞福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智投资”)、应保良、朱建星、房华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8,619,6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7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72,425,502.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3,903,675.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4年8月18日上市,锁定期为36个月。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情况如下:

注:1、北京瑞福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林芝市巴宜区尚智投资有限公司。

2、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13,472,55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份为1,522,092,192股。2014年7月3日公司以总股本1,522,092,192股为基数,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使得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总数变更为141,205,532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978,719,849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发行对象尚智投资、朱建星、应保良、房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年8月18日)起36个月内所持股票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4名股东已严格履行前述承诺,并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违规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1,205,5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4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