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嘉陵 编号:临2017-037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5日,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6003号),本公司与重庆银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二审败诉,赔偿银昌公司经济损失400万元、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201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9)
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8)。银昌公司已经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2016〉渝0106执3159号)。 2016年6月23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将本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建设银行账户资金4207293元进行了强制执行,并将资金划转至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公司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2016〉渝0106执3159号执行案件予以暂缓执行。
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4)。本公司因不服二审判决,已依法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本案予以再审。2016年7月18日,本公司收到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渝民申1397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已同意就该案立案审查。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87)。本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收到重庆市人民法院案款专用收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已将(2016)渝0106执3159号案件执行款4207293元进行了强制执行,并将资金由该法院专门账户划转至银昌公司账户,银昌案件执行程序已全部终结。
2017年8月15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渝民再81号),本公司与银昌公司合同纠纷案再审判决为:维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6003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