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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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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业务和化纤业务。

上半年,在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背景下,地方调控政策差异化明显,热点城市政策不断收紧,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限购、限贷、限价”范围不断扩大,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加强,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意图明显。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以及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等仍然是当前房地产政策的主基调。另外,国家出台了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条例,提出加快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土地、人口改革,加快长效机制的建立,力图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的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各开发项目的管理、工程及营销工作有序推进。公司以“正气、责任、创新、协作”的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以“中国最受赞誉的健康产业开发运营商”为战略,以“专注、专业、价值竞争”为经营理念,充分发扬“追求卓越、永不放弃”的企业精神,房地产业务在品牌、客服、质量、成本、销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下半年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上半年,公司积极拓展经营思路,在健康养老产业运营上取得突破。公司收购了天津凯华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协议开展健康养老项目的运营、商业项目的运营及不动产销售等业务。化纤业务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谋求战略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为充分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优惠政策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和健康养老业务,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房地产项目大部分尚未交付,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以及化纤业务主要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502,189.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82,463.77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计入营业外收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报告期现金收购天津凯华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控股,并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本报告期处置持有的香河泰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失去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汉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田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发展的需要,田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田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田汉先生辞职以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田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之日,田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4.78%的股权,持有公司股东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4.84%的股权。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张天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简历附后)。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天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熊新华先生、胡天龙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提供的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候选)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公司拟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了拓展公司的项目资源,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领航”)拟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口国际机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溧水开发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发、建设、运营大通关基地667亩地块。

2017年8月16日,联合领航与禄口国际机场、溧水开发总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经三方协商,联合领航出资16,500万元,持股比例55%;禄口国际机场出资10,500万元,持股比例35%;溧水开发总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养嘉”)拟在天津设立天津养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861.7万份。(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8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 4 票赞成, 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公司董事班均、曹进、陈辉、王树、段亚娟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7 月 18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公司制定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8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班均、曹进、陈辉、王树、段亚娟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解除限售或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或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或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班均、曹进、陈辉、王树、段亚娟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7年9月8日下午14: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简历:

张天诚先生,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香港新世界集团部长、经理,中国海外集团股份公司(香港)部长、副总,深圳书香门第投资公司董事副总裁,2005年3月至2015年4月,历任富兴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公司、武汉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房地产事业部常务总经理、集团董事、执行总裁。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历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执行总裁。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金科控股集团公司执行总裁。2017年8月起,任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除此之外与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给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五、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7 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议,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1 月 1 日和 2017 年 5 月 28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等。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 号)。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对相关准则进行了修订。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以上通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分类、计量和列报进行处理;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上述变更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8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领航”)2017年8月16日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口国际机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溧水开发总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发、建设、运营大通关基地667亩地块。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经三方协商,联合领航出资16,500万元,持股比例55%;禄口国际机场出资10,500万元,持股比例35%;溧水开发总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

2017年8 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以9票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P4UXJ0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志松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5日

主要股东: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100%持股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国际、国内航空客、货运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南京禄口国际机1号办公楼509室

2、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135786573J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明生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园区土地综合开发、储备、出让,项目引进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生产资料经销;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引资等业务。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城北开发区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8日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为溧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

上述协议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最终核准为准)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紫金科创中心508-511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出资来源: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保税仓储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联合领航出资16,500万元,持股比例55%;禄口国际机场出资10,500万元,持股比例35%;溧水开发总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甲、乙、丙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发、建设、运营大通关基地667亩地块。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3、各方应在合资公司工商手续办理完成且企业账户开设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并应根据约定将出资款汇入各方协商确定的合资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各方实缴出资完成后由公司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并报送各方出资人。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10%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成立后各方出资人按实缴资本享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并按认缴出资额承担相应的义务。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按其应出资额的10%的比例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提名;设副董事长1名,由乙方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为7人:甲方委派4人,其中1名董事为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乙方委派2人;丙方委派1人。

5、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由乙、丙股东各自委派1人,另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甲方推荐候选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提名,监事会选举产生。

6、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甲方提名;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乙方、丙方各提名1名;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乙方提名的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兼任财务经理。

7、本协议经各方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各方股东公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解散之日为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事宜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项目资源,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行业、政策等风险因素,公司将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并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强化管理,做好风险防范,确保稳健经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养嘉”)拟在天津设立天津养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上海养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已经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

本次对外投资的主体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养嘉,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169号A幢12层1207室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日用百货、玻璃制品、电子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田汉先生。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养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新城开发区聚海道东侧、津文路南侧奎恩大厦

注册资本:500万元

出资方式:上海养嘉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占比100%。

经营范围:养老服务、健康信息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除外);家庭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需餐饮服务许可证);销售日用品;销售I类医疗器械;组织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洗浴、美容美发;健身服务;停车场管理。

新设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子公司主要为承接理顺天津相关养老项目的管理运营,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行业、政策等风险因素,公司将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并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强化管理,做好风险防范,确保稳健经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3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8月3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内容,也可登陆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三)其他

上述议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天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书》),且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7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6、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或传真方式登记。

7、会议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京汉大厦

(2)邮政编码:100041

(3)联系人:徐群喜

(4)联系电话:010-52659909

(5)传真:010-52659909

(6)电子邮箱:hbjhzqb@sohu.com

9、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或填入相应票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授权期限: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5 ;投票简称:京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4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

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胡天龙先生代表其本人并接受独立董事熊新华先生、郑春美女士委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共同指定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胡天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独立董事熊新华先生、郑春美女士委托,作为共同指定征集人就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书在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务职责而作出,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书,本公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4、证券代码:000615

5、法定代表人:田汉

6、董事会秘书:李红

7、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8、邮政编码:441133

9、联系电话:0710-2105321

10、传真:0710-2105321

11、电子信箱:hbjhzqb@sohu.com

(二)征集事项

1、 关于《〈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17 年 8月16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本公司会议室。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胡天龙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胡天龙先生,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律科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美国普洛思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律师(Proskauer & Rose LLP),2012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年7月至今,任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7 年 8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17年8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4日。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收件人: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转胡天龙(收)。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京汉大厦三层

邮编:100041,联系电话:010-52659909,传真:010-5265990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说明

1、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4、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胡天龙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天龙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项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打“√”为准,填写多项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未填写视为无效授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签署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函告,获悉京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质押基本情况

2017年8月15日京汉控股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质押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明细如下:

2、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京汉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33,4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8%,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数量为27,9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7%。

二、备查文件

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关于京汉控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