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12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润电力新加坡有限公司(Hareon Power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国际”)拟以现金出资1,850万美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新加坡有限公司(Hareon Power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海润电力新加坡”)增资1,850万美元,上述增资安排拟分批分步实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润电力新加坡的注册资本由700.10万美元增加至2,550.10万美元。其中海润国际持有海润电力新加坡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本议案详见2017年8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2)。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本议案详见2017年8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2)。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为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本议案详见2017年8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3)。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7年8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4)。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7年8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25)。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12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海润”)。
●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润拟为奥特斯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太仓中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润拟为太仓海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太仓中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奥特斯维累计担保金额为48,968.34万元人民币;对太仓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35,915.61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88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邵爱军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分包;电站资产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二)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6237.25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安江路69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邵爱军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太阳能组件及相关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开展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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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奥特斯维、太仓海润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同意奥特斯维、太仓海润本次分别向太仓中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2年。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4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2.6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12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鑫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润光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新能源”)拟为江阴鑫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无锡交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江阴鑫辉累计担保金额为16,303.22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为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5720万人民币
2、住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邵爱军
5、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多晶硅、单晶硅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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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1年
2、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江阴鑫辉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同意江阴鑫辉本次向无锡交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以上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江阴鑫辉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2.6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12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可能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4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0)。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方推进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1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告该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7-12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4日
至2017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8月12日及2017年8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以2017年9月3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问闻、程莎莎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邮 箱:ir@hareon.net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