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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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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55号)(“《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55号)(“《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所做主要修订具体如下:

一、“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之“一、发行人基本情况”部分修订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黄朝全

二、“重大事项提示”之“1”部分修订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的批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55号)的要求,公司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第二节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五)海南洋浦热电项目”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本项目计划由合资项目公司华能海南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实施,其中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合资方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按10%的持股比例进行出资。华能国际拟将募集资金以长期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海南发电,再由海南发电通过资本金注资的方式投入到洋浦热电项目,另一股东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将同比例出资。

四、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之“二、电价调整风险”部分披露如下:

在我国现行的电力监管体系下,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主要由以国家发改委为主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项目经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发电企业无法控制或改变上网电价的核定标准。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下调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2015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对2016年1月1日起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3分钱,同时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3分钱。受到此次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的调控下降,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随着国家逐步加大计划电量的放开比例,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给公司电价带来下降的压力。

五、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之“三、煤炭市场风险”部分披露如下:

2016年2月份国务院发布7号文《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入2017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煤炭“供给侧”结构改革,给燃料成本的控制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同时,人民币汇率以及印尼等主要煤炭出口国煤炭政策的变化,也为进口煤采购带来不确定因素。但随着《关于印发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的发布,政府建立了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降低了煤价过度波动的可能性。2017年煤炭供应及价格将逐步回归理性。公司将密切跟踪政策及国内外煤炭市场的变化,加强与有竞争力的大矿的合作,不断开辟新的采购渠道,开展现货的招标采购,加强燃料精细化管理,努力控制燃料成本。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修改后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作相应修改。

针对上述修订,公司编制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2017-043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6月13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32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320亿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4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6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96%。

本期债券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本部营运资金、调整债务结构。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