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91           公司简称:至正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3月8日,公司成功在上交所上市。以此为契机,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管理、强化企业管理架构,并深入探索和分析适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制定的年度各项计划,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947.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4.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680.47万元。公司三大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光通信线缆、光缆用特种环保聚烯烃高分子材料6,310.03万元;电气装备线用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3,390.75万元;电网系统电力电缆用特种绝缘高分子材料5,246.48万元。

未来,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家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这一历史契机,抓住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持续发展的重大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跟踪国内外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提高公司新产品配方研究、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以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去赢得更多的客户,开拓更广阔的国内外市场;通过优化内部成本管理,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在保持利润持续增长的前提下,以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占领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加强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购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生产效率,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 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依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的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846,414.532元, “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2,846,414.532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2,000,000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海良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28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侯海良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2017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2017年度拟向中国银行及上海农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总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借款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倪雯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倪雯琴女士:3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7年6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倪雯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倪雯琴女士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传镇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0号)核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19,840.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26.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1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463 号《验资报告》。

(二)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于2017年3月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人民币172,866,286.31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压(110-220KV)特种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17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878号《关于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及变更,已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海良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物流质量、降低物流成本。

我们同意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按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齐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楚物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555号16幢104室;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海峰;

主要股东:侯海峰、丁洪涛;

经验范围: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人工搬运服务,仓储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齐楚物流成立于2013年,主要从事国内陆运物流配送服务。

齐楚物流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63.92万元,净资产206.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67.54万元,净利润2.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齐楚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侯海良之弟弟侯海峰控股的公司,侯海峰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齐楚物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运输劳务。齐楚物流现金流稳定,具有优良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公司认为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风险极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齐楚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齐楚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物流质量、降低物流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 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日期及衔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三、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变动情况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三类主要产品售价较去年同期均有小幅上涨,主要是EVA、PE等树脂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变动情况分析:

1、主要原材料EVA树脂、PE树脂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上半年价格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上涨。

2、E类共聚物价格较去年同期小幅上涨,主要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3、阻燃剂、色母价格较去年同期略有下调。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