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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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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19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龙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长曹璋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燕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除此之外,其他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以经营“Annil安奈儿”自主品牌中高端童装为主营业务,采取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委托加工以及直营与加盟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在童装产品产业链中,公司专注于前端的产品开发设计、面辅料采购、供应链管理,以及后端的自主品牌运营、销售渠道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由此,公司资产结构呈现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特点,符合公司经营模式与行业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利润水平逐步提高。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483,839,174.68元,同比增长11.65%,净利润44,453,417.47元,同比增长10.54%;伴随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及受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影响所致,公司资产规模与所有者权益持续扩大,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978,960,948.16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8.26%,所有者权益768,092,542.53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10.7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实施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报告期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490,198.00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0.00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1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2名(董事龙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曹璋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燕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15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玉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帐时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4,763.30万元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针对募集资金建立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6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6月30号,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2017年上半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16.82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8.79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903.67万元。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4,763.30万元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执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实施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报告期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490,198.00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0.00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