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9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即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详见2017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传化智联致力于服务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并引领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发展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并协同发展化工业务。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和化工业务作为驱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两个增长动力,公司将利用上市平台的优势资源,形成两大板块协同发展、持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良好局面。报告期内,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和化工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传化智联-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战略目标指引下,把握市场机遇,加快建设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以下简称“传化网”)。公司一方面继续大力推进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全国化布局,将线上的陆鲸平台、易货嘀平台,与城市物流中心紧密融合、全网联动。在上半年度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42,477,929.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8.17%;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在智能信息系统及支付系统的投入,持续迭代、完善各业务系统,并基于传化网生态场景,培育生态圈,提升平台粘性。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质量再上新台阶,并获得了国家部委、各级政府、行业以及公众的认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影响力。截至报告期末,传化网各类业务已经覆盖超过30个省市自治区,200多个城市,累计为399万个司机及车辆,16.2万物流商提供了服务,具体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了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重要枢纽及节点布局,目前公司已运营(含试运营)公路港33个,在建公路港及已运营公路港土地面积15,008,099平方米,建筑面积达4,968,132平方米。签订协议项目土地面积 6,029,666平方米。

公司通过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招商经营前置等策略,加快公路港资源集聚与经营隆市,实现已运营公路港整体出租率80.44%,港内物流企业6,538家,日均吞吐量71.03万吨,日均货物价值14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在全国织网力度,各大区公路港聚焦织网业务,以建立分拨中心为抓手,编织区域性运输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分拨中心累计达到36个,路港驿站达到643个,互通线路94条。

2、互联网物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将陆鲸、易货嘀两大互联网业务与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业务相融合,实现全网联动。陆鲸业务以鲸港联动为抓手,有效实现了线上线下资源的深度融合。截至报告期末,陆鲸平台上司机用户132.7万,货代用户13万,日活司机5.9万,日发货5.8万条,业务范围已覆盖279个城市。

易货嘀定位于:用互联网技术整合社会化仓储和运力,面向企业提供一站式城市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从而为传化网搭建最前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的集货、仓储、配送网络。目前聚焦四大行业客户类型:制造、物流、电商/互联网、会议/赛事,为方太、可口可乐、京东、苏宁、ofo、大连达沃斯论坛等众多知名企业和活动等提供了全链条的城市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易货嘀业务累计覆盖全国24个枢纽级城市,服务全国上千家大型企业客户,平台上城配司机用户规模达到 7.44万余名,其中金牌司机3.59万余名。易货嘀实现平台交易额3.6亿,营收2.7亿,单月平台交易额破亿,月复合增长率超20%。

3、金融及创新增值服务

报告期内,金融业务进一步与智能物流业务开启深度融合,为平台内客户全面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增强平台黏性。聚焦业务场景,运易融、卡车金融、陆鲸白条产品相继推出,发挥了金融黏合剂的作用。其中卡车金融放款总额1.75亿元,运费金融放款总额4.76亿元,保险经纪公司保费交易笔数5.4万笔。

4、传化网智能信息系统及支付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厘清了传化网智能信息系统规划,统一了技术架构标准等系统研发规范,统一了会员、风控、中间件等中后台系统,整合陆鲸、易货嘀等互联网产品,真正实现一单到底的端到端全链路运输过程的数字化、透明化。目前,基于传化网智慧物流平台进行下订单、接货、分拨、配载、转运、跟踪等操作的货主企业、物流公司、加盟网点等用户数已经累计达到1.5万,基于智慧物流平台的平均日发货票数超3万单。同时,基于大数据应用智能算法,使业务运作效率显著提升。如:陆鲸上线鲸眼系统后,全国货源响应率提升14.21%;易货嘀上线风豹V2.0,通过优化缓存技术,实现车源查询性能提升400倍。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并依托传化网业务场景,公司支付业务得以快速推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基于智能物流业务运营过程中的线上支付需求,传化支付通过制定系统性的支付解决方案,使用户可以更便捷地完成充值、转账、消费和提现等线上支付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物流生态圈内客户的粘性。截至报告期末,支付业务会员数量累计达326万个。2017年1至6月,公司支付业务产生线上交易811万笔,完成线上流量190亿元。

传化智联-化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业务单元在战略深化、技术研发、信息化管理、供应链和并购整合等方面继续升级、优化,推动各业务单元快速发展和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战略持续优化与落地。公司在完成拓纳化学的并购后,立足全球视野,进一步优化纺织化学品业务战略,实现纺化战略的迭代升级。同时在公司业务战略的指导下,启动核心产品线战略项目,推动战略的持续深化落地。

技术与工艺不断突破。公司坚持“绿色环保”、“性能卓越”和“差异化”的研发导向,对内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研发硬件配置,对外与多家机构进行研发合作与交流。公司在持续做实基础研究的同时,在技术开发和工程工艺层面取得多项成绩,多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取得突破,产品性能和生产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

IT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化工SAP在已有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扩面、推广,推进效率较之前大幅提升。化工业务流程、数据得到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公司基础供应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产供销协同流程更为清晰、明确,销售预测准确率不断提升。

化工业务整合效果显现。公司成功并购杭州美高华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美高”),通过“强强联合”充分享受该公司在区域市场内的销售渠道与客户资源;同时,公司在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方面与杭州美高充分互动并形成优势互补,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印染助剂产品与技术的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对拓纳化学的并购整合也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双方在产品、市场、渠道、研发、生产、供应链等方面协同效应逐步显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即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详见2017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情况详见 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合并范围的变更”。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徐冠巨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9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为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9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10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499,953.5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独立财务顾问费50,219,999.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79,953.87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288.04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665.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注: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现已更名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期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公司,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期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公司,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杭州传化公路港项目、泉州传化公路港项目、衢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南充传化公路港项目、重庆沙坪坝传化公路港项目、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和青岛传化公路港项目尚处营运初期,部分公路港项目暂未达到预期效益。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10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及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如下担保事项:

1、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2年,经审议同意公司为传化物流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传化物流下属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保理”)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1年,经审议同意传化物流为传化保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78,963.807442万元

注册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北村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外),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燃料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其配件、轮胎、机油、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纸制品、纸浆、木制品、机械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及汽车租赁(除金融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子公司

2、公司名称: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11,516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703E-15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咨询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之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传化物流及传化保理分别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减少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传化物流及传化保理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提供担保事项。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67,64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77%,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10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起存在及新增的相关政府补助。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三)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四)审议程序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