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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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更正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第 4 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的要求进行更正,更正后公告全文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15:00 至2017年8月24日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月 17 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曹永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选举曹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选举张平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选举陈占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选举许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6选举刘承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赵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选举喻宇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选举曾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冯元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

3.02选举马水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

4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8月 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以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且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三)、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8月23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17年8月23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孟建怡 、许子军

(2)、联系电话:0735-8199699转9107

(3)、传真:0735-8199699转9107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告主要是对披露格式进行补充更正,对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金贵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8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