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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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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7-01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概述

2017年上半年,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国家政策管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在医保控费、招标降价等宏观政策背景下,药品流通行业将面临重新洗牌,商业配送和终端销售环节将处于急速变动期,对医药企业的销售带来艰巨的挑战。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持续创新营销模式、整合营销管理、提高设备产能及人工效率、实现各项管理精细化、加快技术创新。主要工作有:

(1)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将“政策营销”提升到战略高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预判及应对机制,有效规避风险,充分发挥政策优势;重新梳理商业渠道,适时调整销售模式,积极开拓新品及二三线产品市场空间;创新三金西瓜霜系列产品媒介传播形式,执行原创帖广告及产品电视剧植入项目试点;规划并实施了第四届“泌尿健康日”整合传播推广实施方案;不断的调研和探索“医药电商”新领域,积极做好公司官方网站平台销售和经营药品资格申请和与各大电商的洽谈合作工作。

(2)加强技术开发管理,围绕原创新药,精品工程,普药上市再研究,继续推进莫达非尼、三金片与西瓜霜系列产品二次开发等原创性新药项目的研发进展。针对眩晕宁片、西瓜霜润喉片、无糖型三金颗粒等项目进行再创新研发。

(3)在生物制药方面,CDP1项目Ⅰ期临床研究工作按计划推进;完成口腔益生菌产品、卵黄抗体项目产品的开发、生物护肤品等项目的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006.55万元,比上年同期 67,319.63万元增长8.4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2,857.69万元,比上年同期67,242.44万元增长8.35%);实现利润总额 29,607.14万元,比上年同期 26,715.90万元增长10.82%;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25,246.87万元,比上年同期 22,794.30万元增长10.76%。

2)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分地区-国外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3.13%,主要系国外销售市场良好。

(2)本期分行业-其他和分产品-其他(工业)的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2.44%,主要系原材料人工上涨。

4)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节明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7-014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7年0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08月21日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王淑霖、阳忠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节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0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08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2017年0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7-015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11时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徐润秀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王淑霖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淑霖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7-017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执行。

4、审批程序: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