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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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在广大员工的艰苦努力下,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4.83%。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管理层为完成董事会所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生产经营方面

1、电极箔方面,通过前期用自有资金和本报告期用募投资金对募投项目的投入,公司腐蚀箔的产能有了较大的提升。因公司产品在价格、质量、交付能力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017年上半年,电极箔维持在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与信息系统的开发,提高了产品命中率与缩短了交付时间,最大限度满足了产品的交付,使销售量有较大的提升。

2、净水剂方面,因为国家对环保监控的力度增加与公司产品有较强竞争力,净水剂产品销售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二)研发方面

1、LW系列,这个与西安交通大学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国家863科技计划项目,经过西安交大徐友龙教授团队十多年的科研以及公司五年多的产业化推进,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2017年上半年,公司在LW系列中结合变频腐蚀技术,已研发出新一代产品,目标是使用于固态电容器,达到进口替代。

2、LG系列作为腐蚀技术升级换代的代表,已经进入到行业内的第一阵营,其技术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重点是进一步强化产品性能(如耐水和性、接触电阻、漏电流的进一步降低等)与提高生产效率。 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建变频腐蚀生产线,进一步加大了该产品的产能。

3、研发中心建设,研发中心正在建设中,预计本年度建成,建成后将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研发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公告编号:2017-051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展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16年7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6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70,00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新建20条低压腐蚀生产线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3,255,700元,截至本报告期实际投资金额59,246,500.50元,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元,剩余募集资金77,058.50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26,114,300元,截至本报告期实际投资金额14,114,325.52元,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元,剩余募集资金2,070,393.55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6,374,001.52元。本报告期,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10,251,716.02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6,000,000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5,166.55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147,452.05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2,147,452.05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东海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说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147,452.05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