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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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4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与现场会议的董事2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北京越甄盛藏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杭州越王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江苏越王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喀什金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六、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01570125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瑞华专审字[2017]01570033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同意针对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和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亚会 B专审字(2017)0596号《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亚会 B专审字(2017)0573号《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针对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第23-00196号《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针对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7]01570032号《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5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5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注销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议案》的四项子议案,同意公司为降低公司的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越甄盛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越甄”)、杭州越王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越王”)、江苏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王”)及三级全资子公司喀什金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金越”)。

本次注销事项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但需要经过工商行政部门批准。

二、 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北京越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越甄盛藏珠宝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3层1座301、302

(3)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宝祥

(5) 经营范围:销售首饰、工艺品;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图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越甄资产总额为1,507.29万元,负债总计26.98万元,净资产为1,480.3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36.27万元,净利润为-18.6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越甄资产总额为1,482.16万元,负债总计5.64万元,净资产为1,476.51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43.65万元,净利润为-3.80万元(经审计)。

(7) 股东信息:

2、 杭州越王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杭州越王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419号北侧部分房产及北侧部分院子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宝康

(5)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银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

(6)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杭州越王资产总额为1,761.27万元,负债总计47.23万元,净资产为1,714.0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76.40万元,净利润为-9.4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杭州越王资产总额为1,759.73万元,负债总计46.53万元,净资产为1,713.20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5.07万元,净利润为-0.85万元(经审计)。

(7) 股东信息:

3、 江苏越王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安江街99号622室

(3)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宝康

(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范围:珠宝首饰、玉器、饰品、工艺品销售;

(6)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苏越王资产总额为697.20万元,负债总计0.88万元,净资产为696.3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22.4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江苏越王资产总额为698.36万元,负债总计1.17万元,净资产为697.18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0.87万元(经审计)。

(7) 股东信息:

4、 喀什金越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喀什金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20层8-03号

(3)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李志彤

(5)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珠宝的设计、制作、加工与销售,工艺品的研发、制作、加工与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6)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喀什金越资产总额为198.21万元,负债总计0.00万元,净资产为198.21万元,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1.7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喀什金越资产总额为196.64万元,负债总计0.00万元,净资产为196.64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1.58万元(经审计)。

(7) 股东信息:

三、 注销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注销完成后可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注销上述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5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金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01570125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瑞华专审字[2017]01570033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同意针对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和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亚会 B专审字(2017)0596号《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亚会 B专审字(2017)0573号《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针对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第23-00196号《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针对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7]01570032号《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5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宝贷”)2.325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1,432.28561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金创展。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珠宝贷的股权。

协议签署后,公司与中金创展积极落实相关变更登记工作。近日,公司收到中金创展通知,珠宝贷完成了登记变更手续。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