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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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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36        公司简称:惠发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48.3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6,074.39万元,同比增幅22.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8.6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006.5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9 元。

2017年公司在速冻食品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为使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动态,快速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深耕传统业务,协助核心区域建立完善深度分销体系,有效调节市场促销策略等方案。同时在经营管理中,及时调整管理思路和有效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紧抓内部管理和抢占市场份额的双重努力下,提高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实现了2017年上半年净利润的增长态势,确保2017年上半年预期目标、营业收入等关键指标的稳定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发布的公告:2017-026)。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惠增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股份”)董事会编制了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止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66号)同意,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公司2017年6月12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75.97万元,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14.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7日存入公司账户中。本次公司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已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储存上述募集资金。

(二)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公司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95.98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95.98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9万元。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320.14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9万元)。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具体参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在日常募集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2017年6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995.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95.98万元。

置换金额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专字(2017)第000289号《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6,000万元。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程序,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报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发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惠增玉先生、赵宏宇女士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提供的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叁拾个月,如实际收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收款日期为准。

因惠发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名称: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诸城市历山路东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惠增玉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9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与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095.25万元,净资产3095.07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实现利润总额312.26万元,净利润312.26万元。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发投资持有本公司38,463,0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0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惠发投资与公司

2、交易内容:本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

3、提供资助资金:合计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

4、利 率:按年利率5.8%执行

5、借款期限:叁拾个月,如实际收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收款日期为准。

6、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当期利息。

7、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8、其他:本公司无需就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

四、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专人签署、办理上述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签订上述相关合同、划款事宜等。

五、2017年度本公司已发生的财务资助

2017年度,本公司在接受本次财务资助前,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接受的控股股东惠发投资财务资助1次,金额为2,900万元人民币。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惠发投资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惠增玉、赵宏宇委托董事宋彰伟参会,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惠增玉先生、赵宏宇女士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韩强先生、彭桃英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连同本次财务资助,2017年度已接受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累计650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强、彭桃英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声明与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将上述事宜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由于惠发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公司接受惠发投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应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应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3)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意见

(1)在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已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提供了相关资料,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交易履行的程序:由于惠发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公司接受惠发投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公司接受惠发投资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惠发投资、惠增玉、李衍美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1)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的提供,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长远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股份”)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66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公司2017年6月12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3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75.97万元,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14.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7日存入公司账户中。本次公司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已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储存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995.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截至2017年8月22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320.14万元(截止日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2.09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4、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惠发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的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以及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率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自有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就相关产品承诺保本,产品期限可根据自有资金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18年2月22日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惠发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的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 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 调整。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自 2017年 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 2017 年 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年 1-6 月收到的政府补助未发生计入其他收益的情况。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3日

至2017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2017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惠增玉、李衍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7年9月11、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17年9月11、12日9:00至16: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2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622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魏学军

联系电话:0536-6175931

传真:0536-6175931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惠增玉、赵宏宇委托董事宋彰伟参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电话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董事惠增玉、赵宏宇因出差委托董事宋彰伟先生参会并表决,董事长惠增玉先生不能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一直推举董事宋彰伟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2)。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提供的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叁拾个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关联董事惠增玉先生、赵宏宇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以及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率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惠发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5)

6、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见公司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7)。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三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前认可意见》和《惠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议案发表了审核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就上述第三项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第四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 备查文件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玉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审阅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2)。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提供的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叁拾个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以及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率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惠发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5)

6、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