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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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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8           公司简称:诺邦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牢牢把握核心业务与市场需求,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升高效服务,整合内外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深入贯彻“新征程,新努力,新发展”的年度工作主题。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实现销售收入2.3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5%,营业成本2.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21%,原因主要系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价格上半年均处于高位运行,导致公司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8.40%。

2、开拓下游业务,实现产业链整合,加速产业布局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开始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现金增资及股权受让方式最终取得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控股权。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原有的产品和业务领域基础之上,继续开拓下游业务,实现产业链整合,以加速产业布局,扩大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行业影响力,提高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杭州国光业务发展迅速,盈利水平保持较高水平,未来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确保公司外延式扩张取得更好的成果。

3、布局新零售市场,加快自有品牌建设

公司为加快自有品牌建设,布局新零售市场,全资子公司邦怡科技与杭州神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0日签署品牌新零售战略合作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建设品牌新零售渠道”项目取得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了杭州邦怡讯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司的成立,既是邦怡科技为寻求品牌更大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双方整合资源共建新零售生态实现双赢的一次重要合作。未来邦怡科技将以更新的姿态,更新的理念,更新的管理模式,以及高效率的工作模式,跟上新营销、新时代,拥抱新变化!

4、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1)、公司中心实验室成功获得CNAS认可证书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成立中心实验室,共有三个检测室:理化检测室、恒温恒湿室及微生物检测室,主要负责公司原材料、辅料的检测;非织造布、湿巾产品的理化微生物检测;以及样品委托测试和出具报告。实验室设备先进,技术能力强,为进一步提高技术和管理能力,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2017年3月,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专家组严格审查,中心实验室顺利通过CNAS现场评审。并于2017年7月成功获得了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

2)、公司打造全明星产品“椰炭面膜材料”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与产品优势,“椰炭面膜材料”全新问世,此款材料以“椰炭黑精、超强吸附”为产品技术核心,在吸、附性能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优越性。优质椰壳活性炭吸附有害物质的质量可以接近甚至达到其本身的质量,深层清洁去除污垢,利于肌肤呼吸以及精华液、护肤品等深入渗透皮肤,从而保持肌肤水嫩年轻。此款“椰炭面膜材料”以全新的推广模式呈现,也作为公司今年的明星产品来打造!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昌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任建华、张杰、任富佳、王刚、任建永、龚金瑞出席现场会议,朱天、王玉、李旭冬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3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诺邦股份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4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及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超过30,000.00万元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诺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金证券关于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8号公司2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富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3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诺邦股份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4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及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超过30,000.00万元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诺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国金证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号)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1元,共计募集资金399,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89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0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天健验[2017]4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7年2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5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水刺复合环保非织造材料技改项目”变更为“多功能复合生产线技改项目”和“高端清洁水刺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详见《诺邦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期末度未实现效益。

注2: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期末度未实现效益。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期末度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期末尚未实现效益。

注2: 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期末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2、变更时间

公司需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3、变更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诺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诺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3日,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对未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充确认

公司于2017年 4月20日前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4月20日前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补充确认。

二、对超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充确认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守型、稳健型等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自2017年4月20日至今,公司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8月2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1、2、4金额合计30,213.9万元,超过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最高额度213.9万元。截至2017年8月23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金额合计29,445.90万元,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超过30,000.00万元部分已经赎回,董事会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超过30,000.00万元部分进行补充确认。

综上,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4月20日前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及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超过30,000.00万元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诺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诺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国金证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