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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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0人,回购总股数为159.75万股。

其中8人为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人员,回购股数为103.50万股,回购价格为3.244元/股;2人为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人员,回购股数为56.25万股,回购价格为3.82元/股。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完成了相关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情况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19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085万股(因员工自愿放弃及离职原因实际授予2080万股);预留110万股股(因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转增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5年5月28日进行了授予,并于2015年6月完成登记并在深交所上市。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6年6月13日进行了授予,并于2016年7月完成登记并在深交所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0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原因及回购股数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下述人员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0人,回购总股数为159.75万股。其中8人为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人员,回购股数为103.50万股,回购价格为3.244元/股;2人为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人员,回购股数为56.25万股,回购价格为3.82元/股。

具体人员及回购注销股数、回购价格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441ZC0269号】《验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8,210,757.00元,股本为人民币2,648,210,757.00元。根据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7年6月13日贵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597,500股限制性股票。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7月28日止,贵公司已回购戴慧慧等10人共1,597,500股,减少股本人民币1,597,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8,210,757.00元,股本为人民币2,648,210,757.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26日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6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7月2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6,613,257.00元、股本为人民币2,646,613,257.00元。

截止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四、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具体股本结构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为准。

五、其他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