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编号:2017-070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项兆先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公司股东项兆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40,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49%)。
公司收到项兆先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其于2017年8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340,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49%),减持后,项兆先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4,340,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4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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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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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比情况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项兆先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项兆先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符合公司2017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的减持计划,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项兆先先生为公司5%以下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项兆先先生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三、备查文件
减持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