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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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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面临新的形势,公司一直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顶层战略,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和产业环境的变化,以进一步深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外拓市场、内强技术、规范管理”的总体发展思路,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推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强化技术和产品核心竞争力,通过组织机构改革调整,强化提升研发生产能力,修订完善系列规章制度,从而提高工作生产效率,优化企业规范管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58.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83%;营业利润4261.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76%;利润总额4273.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6.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21%。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因宏观改革等原因,部分订单签订、产品交付由上半年调整推后,因此上半年收入相比同期有所下降; 二是公司为加强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市场经营有序开展

2017年上半年,公司时刻把握国家大势,深挖“一带一路”政策优势,充分利用当前产业转型升级、结构性调整的有利时机,优化调整公司内部经营机构,按国内军品、民品和国际市场三大板块布局国内外市场。加强军品民品、国内国外市场拓展。

(1)竞标现已成为争揽订单的主旋律,仅2017年上半年,公司已竞标项目多达十几项,公司以优越的产品性能、过硬的产品质量和高性价比的优势,在竞标中正陆续取得成果,部分重大项目,已成功中标。

(2)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深度推行,军援军贸和外贸市场迎来新的机遇,公司审时度世专门成立了国际市场处。在军援项目第一次订货会上,公司凭借自身优势和实力成功进入供应商供货名单,且已签订订单。后续市场需求额度更大,公司任务正在紧密跟踪,积极争揽。

(3)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和开拓市场,上半年完成了阿布扎比防务展、北京警用装备展、光电子博览会等参展工作。

2、技术创新进展顺利

公司一方面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预研、竞标项目为重点,积极进行传感器新技术的研发和新产品研制;另一方面,以专业技术发展和产品发展趋势为基线,制定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两方面并举,推动技术创新工作。2017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支出共计3029.68万元,同比增长50.51%,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取得良好效果。

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6 项、软件著作权6项,申请并已经专利局受理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4项,外观设计4项。4型产品通过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组织的产品鉴定。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现场级多波段红外成像光谱仪开发与应用”通过2017年三组一委(总体组、专家组、监理组、用户委员会)会议评审。国家科技部领导和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院士等专家进行了现场审查,并对该专项给予高度评价。

3、综合治理管理有效

(1)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将原12个管理部门调整为9个管理部门,以提高管理效率;将原5个科研生产部门进一步细化调整为9个科研生产部门,实现产研分离,提升科研生产水平。

(2)业务资质方面:公司通过了海军陆军联合开展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续审;通过了新时代认证中心组织的军、民品质量体系监督审核。继续保持独立承制军品资质。

(3)其他方面:公司被江夏区委、区政府授予“2016年度优秀企业”荣誉称号;荣获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16年度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单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且相关财务数据均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51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16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5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孙秀荣、独立董事王延章、张布克、王永新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哲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现拟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提名,董事会同意推举王振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53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锦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5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提名,同意推举王振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王振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件:

王振华简历

王振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0年生,硕士,机械电子专业,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1年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拥有的多项技术成果荣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项和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项,获得国防发明专利3个,军委装备发展部惯性专业组成员,中国电子学会导航分会副主任委员。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职务,现为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振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57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2017年半年报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且相关财务数据均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 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经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应收账款20,159,500元,对其他关联方中船重工(青岛)海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705,500元,都属经营性往来款。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17 年6月30日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经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17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半年度相关关联交易合同,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报告及对实际情况的谨慎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振华个人简历,未发现该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5.1.1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该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振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名:

王永新

2017年8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名:

王延章

2017年8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名:

张布克

2017年8月24日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5,000.00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6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77,920,540.63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数额108,360,396.02元),均系投入承诺的募投项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收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837,988.69元,收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722,250.00元,支付手续费支出808.58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2,662,629.58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250,000,000.00元,详见“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 年10月15日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 年5月3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08,360,396.02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70号”《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50,000,000.00元。

(2)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表: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 2017年 8月24日

侯 力

2017年8 月24日

任 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