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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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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80           公司简称:大连港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整体业绩回顾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8,539,731.50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21,088,963.04元增加17,450,768.46元,增长7.9%。

2017年上半年,除仓储业务毛利受大客户业务终止影响下降外,其他板块毛利均获不同程度增长;合联营公司业绩普遍向好、获取政府补贴相关的营业外收益使得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14,944,534.89元,增长206.6%;其他收益及营业外净收益同比增加50,666,088.27元,增长79.4%;受资本市场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净利润的涨幅。在上述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本集团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体小幅增长。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85分,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74分增加0.11分,同比增长6.3%。

净利润主要构成项目变动如下:

注1: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注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3: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下发的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项目列示了包含全部政府补助的营业外净收益。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162,213,018.85元,下降33.4%,主要是贸易服务收入同比下降55.8%,公司贸易服务收入的下降,主要是公司从控制风险、提高贸易服务质量和收益角度主动进行了结构性调整所致,剔除贸易服务业务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主要是油品、散粮、轮驳业务量增加,集装箱过境业务拓展,泊位租费增加带来的增收,而油品仓储业务减少153,460,234.97元。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减少2,092,377,860.12元,下降36.3%,主要是贸易服务成本同比下降55.6%,剔除贸易服务业务影响,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8%,主要是人工、劳务成本增加,集装箱过境业务代理成本增加,业务量增加引起的燃油等操作成本增加,而油罐租赁成本有所减少。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毛利同比减少69,835,158.73元,下降9.8%,剔除港口贸易服务的影响,毛利下降6.4%,毛利率降低3.7个百分点,主要是油品板块大客户业务终止减少仓储收入引起的毛利率下降,但泊位租赁费的增加、混矿业务的开展和杂货、散粮、客滚等板块业务量的增长抵减了毛利的下降幅度。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548,405.03元,下降0.5%,主要是全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减少的影响,而人工成本有所增加。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务费用同比增加74,394,389.17元,增长36.7%,主要是外币资产受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加大影响,而本集团通过优化债务结构节约的利息支出、存量资金带来的利息收入抵减了汇兑损失的影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14,944,534.89元,增长206.6%,主要得益于合联营企业良好的业绩表现和优化资金管理增加了理财收益。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同比增加50,666,088.27元,增长79.4%,主要是集装箱补贴增加、取得事故池补贴、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的共同影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29,427,971.60元,下降37.5%,主要是扣除合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等非纳税项目外,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减少的影响。

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2,986,293,367.1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188,262,733.90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1.38元,与2016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基本持平。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总负债为人民币13,798,030,633.20元,其中未偿还的借款总额为11,575,077,732.36元,资产负债率为41.83%,较2016年12月31日的40.11%有小幅增长,主要是本年度发行债券、信用借款等筹资使得存量债务净增加的影响。

财务资源及流动性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5,709,159,039.34元,较2016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666,929,048.32元。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101,761,669.09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1,401,020,558.62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721,578,100.22元。

得益于资本市场发行债券、银行借款等多渠道的资金筹措能力,以及合理审慎的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决策,使得本集团保持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未偿还的借款为人民币11,575,077,732.36元,其中人民币4,753,281,542.72元为一年以内应偿还的借款,人民币6,821,796,189.64元为一年以后应偿还的借款。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净债务权益比率为19.2%(2016年12月31日为20.0%),本集团财务结构稳健,偿债风险较小。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未动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167,990,000.00元。

作为A+H股两地上市公司,境内外资本市场均为本集团提供融资渠道,外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进行评级,主体评级均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具备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资质。

本集团持续密切关注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未签署任何外汇对冲合同。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具体说明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向社会公众发行7.62亿股A股中取得的资金净额大约为人民币2,772,091,519.47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约为人民币239,760.04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449.11万元。2017年3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8,1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825.30万元(包括取得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76.19万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借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81,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在2017年3月23日发布了公告。

资本性开支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资本性投资完成额为人民币216,806,679.15元,上述资本性支出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积累资金、A股募集资金及公司债筹措资金等。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各项业务表现分析如下:

油品部分

2017年上半年,油品/液体化工品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16年上半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共完成油化品吞吐量3,189.3万吨,同比增长9%。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原油吞吐量2,439.6万吨,同比增长8.9%。其中外进原油1,576.9万吨,同比增加7%。本集团深化与客户的合作,满足客户仓储需求,增加向地炼的中转原油规模,扩大保税原油国际中转业务,使得上半年原油及外进原油吞吐量均有增幅。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成品油吞吐量为507.2万吨,同比增加8.4%。主要是周边炼厂增加成品油转运量,使本集团今年上半年成品油吞吐量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液体化工品吞吐量为70.3万吨,同比增加11.2%。主要是本集团积极拓展腹地液体化工品市场,深化与客户合作的范围和领域,使本集团上半年液体化工品转运量同比有所上升。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液化天然气吞吐量为172.2万吨,同比增加11.2%。主要是东北及华北地区液化天然气用量增加,经我港的液化天然气转运量同比增幅较快,使本集团上半年液化天然气吞吐量增长较大。

2017年上半年,从本集团码头上岸的外进原油吞吐量占大连口岸和东北口岸的比例分别为100%(2016年上半年为100%)和63.3%(2016年上半年为63.1%)。油品总吞吐量占大连口岸和东北口岸的比重分别79.9%(2016年上半年为72.5%)和45.7%(2016年上半年为43.8%)。

油品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油品部分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2.9%,主要是油品贸易服务量减少及战略大客户业务终止所致,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2%,主要是战略大客户业务终止使得仓储业务减收的影响。

毛利率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毛利率同比降低9.1个百分点,主要是战略大客户业务终止使仓储收入减少,而仓储固定成本未相应减少的影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采取的措施和与本集团有关的重点项目进展如下:

● 深化与中转客户的合作,共同打造原油中转全程物流体系。

● 深化与国内外石油贸易商的合作,开展向日韩等地区的原油国际中转业务。

● 优化储罐资源配置,提高作业服务质量,满足地炼客户的仓储需求,进一步带动吞吐量增长。

● 协调口岸相关单位,各生产单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使22#泊位成功靠泊45万吨级超大型油轮。

集装箱部分

2017年上半年,集装箱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16年上半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附注1:本集团在其它口岸的吞吐量是指: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15%股权)和秦皇岛港新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15%股权)的合计吞吐量。

2017年上半年,集装箱业务保持平稳增长,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29.9万TEU,同比增长4.1%。在大连口岸,本集团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73.7万TEU,同比增长1%,其中外贸集装箱同比增长2.8%,内贸集装箱同比减少1.2%。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集装箱码头业务在大连口岸的市场占有率为98.7%(2016年上半年为98.6%),在东北口岸的市场占有率为50.4%(2016年上半年为51.8%)。本集团外贸集装箱在大连口岸的市场占有率为100%(2016年上半年为100%),在东北口岸的市场占有率为97.3%(2016年上半年为96.6%)。

集装箱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集装箱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7%,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4%,主要是集装箱装卸费率上调、泊位租费增加和过境业务拓展的共同影响。

毛利率同比降低2.8个百分点,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毛利率同比降低2.3个百分点,主要是毛利率较低的过境业务量增加的影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采取的措施和与本集团有关的重点项目进展如下:

● 航线开辟方面,本集团加强与主要航运联盟和船公司沟通,成功开辟3条远洋干线、2条内贸

航线,并实现了新增航线的平稳运营。

● 本集团继续实施环渤海战略,加强外贸市场开发力度,进一步完善环渤海网络布局。

● 陆上物流方面,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与俄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促进中欧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

● 专业化物流方面,积极推动多元化经营,努力发展高端服务产业,加快港口转型发展。其中,

冷链物流业务稳中有增,节点布局有序推进;进口汽车零配件业务平稳开展;新型检疫技术研发实验顺利开展,相关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汽车码头部分

2017年上半年,汽车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16年上半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汽车码头实现整车作业量310,615辆,同比增长35.8%。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汽车整车作业量在东北各口岸的市场占有率为100%(2016年上半年

为100%)。

汽车码头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汽车码头部分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6.2%,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9%,主要得益于汽车货运代理业务量的增加。

毛利率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毛利率同比降低33.6个百分点,主要是贸易服务收缩引起的堆场收入减少和新业务开展初期毛利较低的影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采取的措施和与本集团有关的重点项目进展如下:

● 继续深化市场开发工作,加强与船公司及主机厂之间的合作,进一步扩大海铁联运规模。

●扩大平行进口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完善港口物流及增值服务功能;积极加强与其他港口间的合作,促进港口影响力进一步的提升。

矿石部分

2017年上半年,矿石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16年上半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17年上半年矿石码头完成矿石吞吐量1,125.2万吨,同比增加63.3%。主要是通过优化全程物流、争取优惠政策、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混矿规模,使本集团矿石码头转运量同比增幅较大。

2017年上半年矿石码头矿石吞吐量在东北口岸的市场占有率为28%(2016年上半年为19.2%)。

矿石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矿石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2%,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1%,主要得益于外进铁矿石的业务量增加、混矿业务的大力开展。

毛利率同比提高20.1个百分点,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毛利率同比提高21.0个百分点,主要是费率较高的外进铁矿石业务量增加和混矿业务的开展。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采取的措施和与本集团有关的重点项目进展如下:

● 进一步深化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利用区域及港口自身优势开展临港混矿加工和混矿营销,推进

港口现货中心和混配基地建设。

● 发挥深水泊位、保税中转、临港混配等服务优势,争取班轮航线运作,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杂货部分

2017年上半年,杂货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16年上半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杂货码头完成吞吐量1,488.9万吨,同比增加2.5%。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钢铁吞吐量322.5万吨,同比增加4.5%。主要是本集团通过强化

全程物流体系建设,争揽腹地钢厂货源,使得本集团钢材运量同比有所增加。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煤炭吞吐量467.6万吨,同比减少8%。主要是受煤炭限产政策及外进煤炭规模下降等因素影响,使得本集团煤炭转运量同比有所减少。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设备吞吐量153.7万吨,同比减少2.4%。主要是设备厂商订单不足,外出设备下降较大,但在临港项目的支撑下,本集团上半年设备吞吐量同比略有下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钢铁吞吐量占东北口岸的比重约为16.2%(2016年上半年为14.7%)。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煤炭吞吐量占东北口岸的比重为17.3%(2016年上半年为17.8%)。

杂货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杂货部分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6%,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3%,主要得益于钢铁吞吐量和货物转运量的增加。

毛利率同比降低3.3个百分点,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毛利率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主要是钢铁吞吐量和货物转运量增加所带来的增收。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采取的措施和与本集团有关的重点项目进展如下:

● 强化全程物流体系建设,加强港、铁、企三方合作,争取钢材、煤炭等货种的铁路、公路运输

优惠政策,降低我港的综合物流成本,吸引客户在我港转运。

● 积极参与物流体系建设,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物流解决方案,打造城域煤炭供应网,吸引城域耗

煤企业在我港接卸,进一步提振煤炭转运量。

● 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打造装备制造企业的“前沿车间”,吸引装备制造企业在港建设加工组装

基地,提振大件设备在本集团的转运量。

散粮部分

2017年上半年,散粮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16年上半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散粮码头完成吞吐量326.7万吨,同比增加41.1%。

2017年上半年,实现玉米吞吐量122.3万吨,同比增加806%。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政策变化使粮食市场出现回暖的态势,二是本集团抓住市场变化全力争揽玉米货源,使得本集团内贸玉米吞吐量较去年大幅度增加。

2017年上半年,实现大豆吞吐量97.5万吨,同比减少9%。受主要客户重组及市场变化的影响,使得集团大豆吞吐量同比有所减少。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散粮码头粮食吞吐量占东北口岸的比重为11%(2016年上半年为14.9%)。

散粮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散粮部分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3.9%,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4%,主要得益于粮食吞吐量的增加和散粮车租赁业务的创收。

毛利率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剔除贸易服务的影响,毛利率同比提高11.0个百分点,主要是粮食吞吐量和散粮车租赁业务量增加的影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采取的措施和与本集团有关的重点项目进展如下:

●深化与主要客户在资本和业务层面的合资合作,重点培育内贸玉米转运市场。

●加强外贸粮食货源的争揽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期货业务。

客运滚装部分

2017年上半年,客运滚装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16年上半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完成客运吞吐量164.3万人次,同比增加13.8%;完成滚装吞吐量65.3万辆,同比减少4%。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大对社会售票点和网上售票营销力度,客源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受国内航线离线等影响,滚装业务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

客运滚装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客运滚装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2%,主要得益于运量增长及出港车辆单价的上调。

毛利率同比提高11.4个百分点,主要是出港车辆单价上涨及运量增加带来的增收影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采取的措施和与本集团有关的重点项目进展如下:

● 上半年本集团完成国际邮轮始发业务9航次,同时完成三艘国际邮轮挂靠业务3航次,合计进

出港旅客2.67万人次,同比增加1.27万人次。

● 引进电商平台,扩大公司网络售票影响;增加微信公众平台轿车票售票功能,逐步完善公司线

上售票业务。

增值服务部分

拖轮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拖轮在大连、旅顺、长兴岛等地区通过增加航次租船、合理调配资源、科学分配拖轮、机动调整各拖轮基地的拖轮数量、功率配比等措施增加营收渠道、节约燃油、降低调遣成本,拖轮作业量同比增加8.7%。

理货

本集团完成理货量约2,114.1万吨,同比增加4.4%。

铁路

本集团完成铁路装卸车量约33.3万辆,同比增加28.1%。

增值服务部分业绩如下:

2017年上半年,增值服务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主要得益于市场回暖及费率上调带来的拖轮及租船业务增收,以及政府取消相应监管收费所带来的收入结余。

毛利率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主要是市场回暖、费率上涨、免税政策的实施及政府取消监管收费的综合影响。

对2017年下半年的展望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下半年,全球经济深层次问题仍未解决、经济增长依然缓慢。从国内情况看,我国紧紧抓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方面将不断取得新进展。此外,中国将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引下,不断适应、把握、引领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预计下半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内需强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下半年,本集团各业务板块主要市场开发措施如下:

油品部分

● 发挥本集团码头、储罐集群优势,深化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进一步

拓展原油保税仓储和中转业务。

● 推进与各船供燃料油客户的合作,积极开展船供油业务,打造“保税船供油综合服务基地”。

集装箱部分

● 本集团将结合辽宁自由贸易区建设,围绕“国际化发展”和“中转中心建设”两项重点工作,

加大市场营销力度,进一步完善海向航线网络和陆向海铁联运通道建设。

● 本集团将继续以冷链、汽车及木材等优质产业为切入点,创新拓展物流、贸易、金融、信息一体化发展模式,努力构建全程供应链服务体系,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发展。

汽车码头部分

● 争取开通班轮航线,实现南北水运对流;加大对东北腹地其它内贸潜在客户的市场开发力度。

● 完成汽车贸易领域的相关工作,加速推进平行进口车的全国布局,进一步完善平行进口车的产

业链。

矿石部分

● 压缩全程物流成本,打造区域性铁矿石分拨中心,全面提升以本集团为中心的铁矿石分拨服务

体系。

● 充分利用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仓库平台开展期现联动,降低矿石采购成本,缓解钢厂资金

压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 继续拓展“航线班轮化”的经营思路,结合铁路优惠政策的落实,吸引适线货源向本集团聚集,

力争开辟外贸钢材班轮航线。

● 进一步深化与周边港口形成的“组合港”优势,争取周边更多的用煤企业在本集团接卸,进一步扩大上岸煤炭的转运规模。

● 确保临港项目进展顺利,及时掌握后续项目需求情况,进一步提升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散粮部分

● 深化与客户之间的资本合作,进一步扩大双方的合作范围。

● 时刻关注国家政策变化等市场信息,进一步完善全程物流服务体系,全力争取内贸粮食货源。

客运滚装部分

●全力做好国际邮轮在本集团的始发业务,加速推介邮轮服务品牌,研究“邮轮+”旅游休闲模式,

打造邮轮旅游品牌。

●深入实施“互联网+港口”战略。在客源方面,积极推进现有售票系统向各港区的覆盖,并重点建设一体化电子票务体系,推进网络和移动终端售票业务。在车源方面,推动滚装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加强对滚装物流资源整合力度,延长物流服务链,寻求新商机。

增值服务部分

● 通过增加航次租船业务、国内沿海拖航业务,拓宽营收渠道、增加营业收入。

● 加大对长江流域、山东半岛、福建及周边港口业务开发力度,寻找新的业务合作机会。

● 调整港口拖轮布局,通过合理调配各基地拖轮数量,降低调遣成本。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3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7年8月24日

召开地点:大连港集团大楼109会议室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7年8月10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授权出席董事人数:9人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授权出席董事4人。董事长张乙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副董事长徐颂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白景涛先生、董事郑少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文达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王志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徐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17年度中期报告的议案

审议批准2017年度中期报告,并同意不派发2017年度中期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调整2017年资本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2017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4.关于公司转让中石油国家成品油商业储备库剩余年限用地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位于大连港新港港区改扩建区域6.6万平方米用地剩余年限(2039年4月29日-2057年12月20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大连分公司,暂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0.3元/平方米,总价款约为人民币1457万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5.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基准日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要求,公司同意将控股子公司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基准日由原来的2016年10月31日调整为2017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1880 股票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第2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7年8月24日

召开地点:大连港集团大楼108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7年8月10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5人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4人、授权出席监事1人。监事齐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长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17年度中期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度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度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批准《关于2017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1月0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1540号文《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182万股、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配售73,818万股,合计发行150,0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价格为每股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4,91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800,000.00元后,已缴入本公司银行账户募集款为人民币2,799,116,000.00元;同时扣除本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27,024,480.53元后,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2,091,519.47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1月26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7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4.0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760.04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8,100万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9,760.0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825.3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76.19万元);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8,376.1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9年第7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本公司2009年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A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门批准开设了三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二七广场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中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76.19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7年度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本公司所属分公司矿石码头公司、杂货码头公司以及铁路公司等存在部分客户使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业务结算的情况。为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采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款。2011年,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款共计人民币5,430万元。公司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于201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投项目已使用应收票据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取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款的等额资金人民币5,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777447-E02号审核报告。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9,431.85万元,使用银行借款人民币34,960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04,391.8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于2010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与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04,391.85万元进行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专字[2010]第1578号审核报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00万元计划购买两艘3,000TEU 内贸集装箱船,主要用于大连港与南方港口之间的内贸集装箱运输业务。2010年以来,大连港与南方港口之间的集装箱内贸运输运量和需求增长不大,所购置船型不适宜公司目前在环渤海区域内中转业务的需求,同时公司计划采购的船舶价格上涨也超出了公司计划额度,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放弃“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分配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4.15万元,低于该项目公司前期实际投入的资金人民币22,400万元。根据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公司将变更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400万元全部投入“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项目,用于置换公司前期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公司投入“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404.15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7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0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2年10月30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2013年4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7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3年4月20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借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3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2014年4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4年4月21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5年3月24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7,3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6年3月21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7,3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3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7年3月22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7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8,1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进度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本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工程资金置换程序、金额准确、合法、有效。

附件:2017年度上半年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2017年度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