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长信利息满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注册为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变更注册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1日止。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11、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关于代销机构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除本公司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专线咨询。

17、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直销专线电话021-61009916或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咨询认购事宜。

18、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事宜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应全面认识、充分了解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长信长金通货币A:005134

长信长金通货币B:005135

(二)基金的类别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相关规定见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八)基金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及收益结转份额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不足100份的,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足1.5亿份的,登记机构将剩余B类份额自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购、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须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下转48版)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