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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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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全球有色金属市场回暧,白银、电铅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主要产品白银产量、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销售收入、利润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利润稳步增长,生产电银606.40吨,同比增长19.67%;受铅冶炼系统上半年整体检修的影响,生产电铅33,947.22吨,同比下降38.14%;硝酸银40.59吨,综合回收黄金543.94公斤、氧化锌1409.03吨、硫酸24,697.40吨、精铋80.41吨。实现营业收入442,167.51万元,同比增长23.69%,其中白银系列产品收入占62.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75.24万元,同比增长47.07%。

二、募投项目进展顺利

1、“白银升级技改工程”项目已完工投产,项目投资27,627.01万元,投产之后大幅提高公司清洁白银生产的产能,提升公司白银市场占有率;

2、“5万吨/年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完工投产,项目投资18,109.57万元,经过多年的攻关改进,项目的生产工艺为公司自主研发全球首创的“氧压酸浸——旋流电解”新工艺,具有投资少、资源利用高、环境效益好、经济效益高、工艺流程简单等特点,项目的投产,推动了我公司延伸产业链、扩大产能、创建循环经济等工作的发展,增强了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项目。公司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的行动上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完善生产流程,开展清洁生产,使企业的“科技、环保”内涵进一步增强。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更加强劲的新动能。

3、“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报告期内白银城综合楼工程项目完成玻璃幕墙和停车坪、绿化、排水管网等配套工程。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入19,272.11万元,项目包括白银精深加工项目,产品涵盖白银消费领域的白银工艺品、茶餐具用品、饰品等几大类别产品,引进3D打印技术,实现银制品的个性化定制。白银工业旅游项目是“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的重要建设内容,为了充分展示和发扬白银文化而打造的白银主题工业旅游项目,白银工业旅游区将分白银工艺馆、白银博物馆、银品奥特莱斯,银工坊互动体验空间等几大白银主题旅游项目,把白银从何而来,白银的冶炼技艺,白银的消费属性、工业属性、金融属性等都将在白银城会有全方位的体现和展示,让广大消费者零距离体验白银文化提供了新平台。项目预计在今年年内建成投产,公司白银产品系列化、精深化能力得到加强。

三、再融资项目建设全面铺开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实施完毕,募集资金11.9亿元已经到账。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2,300股,新股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实施“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白银产能将大幅扩张,综合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研发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实质性的提升。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自有资金大幅增加,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白银产能,充分发挥公司综合回收、循环经济的优势以及以白银为核心的精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提高公司白银系列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

四、收购俊龙矿业,加强公司原材料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实施完毕,募集资金11.9亿元已经到账。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2,300股,新股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实施“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白银产能将大幅增长,综合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研发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实质性的提升,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自有资金大幅增加,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白银产能,充分发挥公司综合回收、循环经济的优势以及以白银为核心的精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提高公司白银系列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

五、筹划成立产业基金,做大做强白银主业的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与耒阳市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产业链连接、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公司积极拓展上中、下游产业链,做大做强以白银为核心的产业链规模的战略布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本期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贵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8月24日上午9:30分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8月24日上午8:30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建怡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7-06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2014年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公开发行股票5,719.2116万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29.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35,69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4年1月22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61,696,55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9,740,912.12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195,240,912.12元,另扣除本季度从账上支付的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证券登记费1,421,696.56元以及前期预付的保荐费1,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2,319,215.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13号)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04,396.32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利息254.35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至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314.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4年公司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等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该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又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南大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该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3,143,760.47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后,使用募集资金18,449.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5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终止实施“5万t/a次氧化锌烟灰资源利用项目”,将原定用于投资该项目的24,159.20万元中的22,226.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 24,159.2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35.03%,其中22,226.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其余1,933.20万元募集资金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情况和公司其他投资项目建设及相关流动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用途。

3、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2,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年4月8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截止2017年6月30日,已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此,公司已全部归还上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

5、2017年上半年度该募集资金投入共计26,758,570.10元,其中: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入17,631,113.00元,金贵白银城项目投入9,127,457.10元。

6、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5,008.69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4.26%,其中:

1)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项目累计已投入27,627.0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60%。

2)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已投入 18,109.57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4.39%。

3)金贵白银城项目累计投入19,272.1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86.71%。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7,482.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7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7年5月11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2017年上半年度该募集资金投入共计393,876,295.31元,其中:

1)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投入40,000,254.70元,包括置换前期投入37,467,428.90元和本期投入2,532,825.80元。

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入545,857.03元,包括置换前期投入525,857.03元和本期投入20,000元。

3)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入330,183.58元,全部为置换前期投入。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入353,000,000元,包括置换前期利用自筹资金还贷236,500,000元和本期还贷116,500,000元。

4、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9,387.6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3.03%,其中:

1)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累计已投入4,000.02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8.98%。

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已投入 54.59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29%。

3)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投入33.02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16%。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35,300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三)、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下午15:00—2017年8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9,86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44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9,857,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4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6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9%。

(5)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2、非累计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2、非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李杏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8月24日下午15:30分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议,选举曹永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曹永贵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内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新一届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曹永贵(主任委员)、曹永德、曾德明(独立董事)、张平西、陈占齐,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赵德军(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喻宇汉(独立董事)、陈占齐,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曾德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刘承锰、赵德军(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喻宇汉(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曹永贵、曾德明(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的提名,聘任曹永德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曹永德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总裁提名,聘任张平西先生、陈占齐先生、刘承锰先生、熊德强先生、孟建怡先生、王德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总裁曹永德先生提名,聘任陈占齐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根据董事长曹永贵先生提名,聘任孟建怡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孟建怡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5-8199699转9107

传真:0735-8199699转9107;

电子邮箱:15273584169@126.com

邮编:423000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根据董事长曹永贵先生提名,聘任许子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许子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许子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5-8199699转9108

传真:0735-8199699转9108;

电子邮箱:13907351028@139.com

邮编:423000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曹永贵先生简历

曹永贵,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1987年1月至1993年12月永兴县城关镇打字社业主;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永兴县金银冶炼厂业主;1996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苏仙区白露塘镇金银冶炼厂厂长;1998年2月至2002年2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厂长;2002年3月至今,任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原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4年11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郴州市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郴州市人大代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银分会副会长。

曹永贵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83,943,517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永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曹永德先生简历

曹永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大专学历。1983年11月至2000年1月先后任永兴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00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经理;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金贵银业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曹永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1,974,768股,是董事长曹永贵先生的兄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永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张平西先生简历

张平西,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3年至1987年、1990年至1993年任湘永煤矿五工区技术员;1990年至1996年任湘永煤矿基建大队地测主管;1996年至1998年任苏仙区白露塘镇金银冶炼厂营销主管;1998年至2002年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营销主管;2002年至2004年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4年至2008年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平西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0,088,451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永贵先生的妹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平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陈占齐先生简历

陈占齐,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3年3月于湖南新邵氮肥厂担任会计;1993年4月至1999年6月任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9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郴州市交通路桥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占齐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525,74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占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刘承锰先生简历

刘承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经济师。1996年7月至2005年3月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四二九工厂(现湖南郴州市南燕汽车厂)销售员、保卫纪检干部、法律顾问;2005年4月至2008年3月,历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 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6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

刘承锰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641,31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承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赵德军先生简历

赵德军,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证券、期货特许资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司法会计鉴定人。历任湖南电位器总厂会计、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高级经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部门主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副所长。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湘潭分所所长、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德军先生未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德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喻宇汉先生简历

喻宇汉,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8年2月任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北京市场部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2008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前海融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文化传媒委员会委员、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喻宇汉先生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喻宇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曾德明先生简历

曾德明,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出生,博士学历、博士生导师,1976年12月至1978年2月任长沙市郊区岳麓苗圃知识青年、1982年3月至1985年8月年任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系教研室、1987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系主任、副院长、2010年至今任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02年至2008年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至2013年任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2011年至2014年任郴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5年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至2015年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爱尔眼科独立董事。

曾德明先生未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曾德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熊德强先生简历

熊德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冶炼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冶炼高级工程师。获得ISO审核员和国家职业高级鉴定师资格证、获省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5项、职务专利发明3项、部级管理成果1项。1982年7月至2008年2月先后担任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间副主任、调度室主任、水处理厂副厂长、质检处副处长、稀贵冶炼厂厂长、专家委员会专家、铅冶炼厂厂长、锌浸出厂厂长等职务;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任喜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3月-2009年10月任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2010年12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厂厂长;2011年4月起至今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熊德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熊德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孟建怡先生简历

孟建怡,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88年8月至1992年8月任岳阳市屈原农场审计科审计员,1992年9月至2007年9月,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副部长、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湖南省湘农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0年4月起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7月15日至今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12日至今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孟建怡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建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王德发先生简历

王德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1987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株洲冶炼集团公司统计员,调度员,人力资源管理员,分厂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2008年8月至2010年2月任湖南浩洋公司“8万吨电铅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2月至今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2016年8月至今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德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德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许子军先生简历

许子军,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2年,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任行业经理,2012年至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申报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总监。

许子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子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8月24日下午15:00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张小晖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建怡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内容: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冯元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冯元发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冯元发先生简历

冯元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87年9月于郴州市副食品公司任计划员;1987年10月至1989年11月于郴州市建设银行任会计;1989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北湖区建设银行副行长;1996年11月至1999年9月任郴州市高等级公路指挥部财务部部长;1999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郴州市建设银行贷款中心主任;2005年至2008年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8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元发先生持有金贵银业股份713,656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元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