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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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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1           公司简称:华域汽车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消费环境和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内汽车市场销量增速明显放缓。2017年上半年,国内汽车销售1,350.1万辆,同比增长4.2%,其中乘用车销售1,126.7万辆,同比增长3.0%。

公司积极应对国内汽车市场的变化,抓住汽车市场消费升级、核心客户新品投放、自主品牌持续增长等机会,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拓展市场、优化保障供应,满足整车客户配套供货需求。

同时,公司进一步深化内饰业务国际经营,在持续加大整车客户市场拓展力度、寻求全球平台多区域协同效应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体系流程建设,改进和完善财务、投资、运营、人力资源等管控机制,努力推动全球工厂运营水平持续改进,同时坚持以创新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积极推进汽车内饰智能座舱系统的开发,全球协作完成的XiM17、YF17创新展车成功亮相北美底特律车展和上海车展,获得业界肯定;进一步做好智能驾驶主动感应系统(ADAS)项目研发和量产准备工作,公司技术中心正按计划推进24GHz后向毫米波雷达和77GHz前向毫米波雷达产品的开发,并启动面向整车客户的技术交流和产品推广工作,自主设计的毫米波雷达生产线基本完成安装调试,2017年10月部分24GHz后向毫米波雷达产品可以实现批量供货;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核心部件的发展,华域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成功投产新一代高性能驱动电机,实现对上汽乘用车首辆互联网纯电动SUV ERX5的配套供货,同时,继续深化与德国大众、美国通用、长城汽车等整车客户的技术交流,并获得上汽通用新一代电动车等业务定点,该公司已完成新的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可满足快速增长的客户产量需求和项目投产要求。

2017年上半年,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2%,较好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虹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70825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债券代码:122278 债券简称:13华域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市威海路489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 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为不断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吸引和稳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骨干等核心人才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公司制订了2017-2020年度的《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目的与原则

为不断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吸引和稳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骨干等核心人才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2)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

(3)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

(4)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第二、方案概述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2020各年度净利润的完成情况,在年度激励基金可提取数的额度内,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与年度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确定年度激励基金。

第三、激励对象

(一)激励对象符合下列要求

激励对象应当与公司或所属企业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二)激励对象包括以下范围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所属企业中由公司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党群主要负责人;

3.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其他员工。

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创新要求确定年度激励对象的具体人数。

第四、实施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二)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公司前三年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

第五、激励基金提取

(一)提取办法

1.年度激励基金可提取数

年度激励基金可提取数 = 超额净利润×10%×综合系数

超额净利润=年度净利润-前三年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

综合系数 = 40%×α+40%×β+20%×γ

综合系数小于等于1。

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净利润所对应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指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营业利润增长率指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公司根据年度激励基金可提取数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当年计提激励基金。

2.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数和激励基金实际提取比例

公司在不超过年度激励基金可提取数的额度内,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与年度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数。

激励基金实际提取比例 = 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数 ÷ 超额净利润

(二)会计处理

当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且计入当年度的工资总额。

第六、分配与兑现

(一)激励基金的分配

公司根据年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配年度激励基金。对于业绩评价为较差的激励对象,不予分配年度激励基金;对于业绩完成特别突出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别奖励。

激励对象兼任两个以上职位的,以其中一个职位为依据分配激励基金。

(二)激励基金的兑现

激励基金兑现的具体形式如下:

公司总经理:当年发放的激励基金锁定两年后支付;

除公司总经理以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所属企业中由公司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党群主要负责人:当年发放的激励基金的70%部分以现金形式即期支付,30%部分锁定两年后支付;

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其他员工:当年发放的激励基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即期支付。

公司根据发放的激励基金金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制订、审批与实施

1.本计划由薪酬委员会拟订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2.薪酬委员会拟订激励基金年度实施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3.股东大会批准年度报告后,激励基金方可发放。

第八、变更与终止

(一)激励对象变更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其激励资格终止,公司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对其发放;

2.激励对象因组织原因调离公司的或者在公司内部发生职务变动的,公司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继续对其发放;

3.激励对象退休、死亡、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的,不再参与后期的激励计划,公司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继续对其或其法定继承人发放。

其他未说明情况的处理办法由薪酬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确定。

(二)计划变更与终止

由于公司增发、并购等原因,导致公司资产规模和净利润等出现大幅变动的,董事会可以对当年度综合系数进行调整。

公司发生四(一)款情形时,自接到审计师正式报告/意见或中国证监会正式处罚之日起,本计划终止。

第九、其他

1.本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相冲突,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

2.公司确定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3.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其他中长期激励计划。

4.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5.为配合本计划具体实施,薪酬委员会制定《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

6.本计划由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债券代码:122278 债券简称:13华域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市威海路489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以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中所载内容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