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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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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7-4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大宗商品复苏,煤炭、矿山资本支出的提升,民爆行业出现复苏、回暖的迹象,基建投资的增加也成为民爆行业企稳回升的重要驱动力。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基础锂盐产品价格上涨,需求紧张,公司积极应对市场,2017年上半年取得不错的业绩回报。

(一)上半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集团并购重组取得成效

国内同业企业并购稳步推进,完成了山西金恒集团并购整合,管理对接有序开展。继续加强海外布局,通过收购澳大利亚西科公司股权,进一步夯实了海外搭建的发展平台,基本完成了在澳大利亚的产业布局。新西兰红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146.74万元,同比增长47.37%,净利润570.93万元,同比增长452.48%。

2、爆破业务开发取得进展

公司积极主动拓展爆破业务,集团大项目开发进展迅速,上半年共开发项目50余个。上半年爆破业务共实现收入2.37亿元,同比增长63.76%。

3、技术创新有序推进

公司技术创新工作顺应行业产业发展方向,顺应全球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市场、面向生产、面向转型升级,上半年,雅化绵阳高端民用起爆器材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三台公司全国乳化炸药智能制造示范线通过工信部智能制造专项评审。

4、企业管理架构不断优化

公司推行“以业务发展为目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计划管理为主线、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管控模式,并按这一管控模式不断调整和优化企业管理架构,针对每一家实体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以“机制优化、人员优化、薪酬优化”为主的一系列提升管控水平活动,通过不断调整内部管理架构,提高管控效率,最大限度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6%;实现利润总额1.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77%;实现每股收益0.13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8%。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0.68亿元,较年初增长25.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58亿元,较年初增长2.88%。

1、民爆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民爆板块实现收入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7%,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爆破业务开发与拓展力度,爆破业务显著提升,从而带动民爆生产和运输齐增长。

2、锂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锂板块实现收入2.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从21.99%提升至27.4%,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抢抓锂盐市场机遇,锂盐产品销量、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快。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年初相比,本期合并范围增加金恒化工、西科公司、金恒配送;本期合并范围减少佳成爆破、上海奥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7-4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7-4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伟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达到监事会半数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以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和内容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7-5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17 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从2017 年6月12日起实施。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6 月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 2017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 2017 年 5 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执行。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