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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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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1月6日刊登公告,自2016年1月8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A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1.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A

(2013年5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日)

2.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C

(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法国巴黎资产管理BE控股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共同发起设立。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9只公募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T日、T+3日和T+5日不同循环期内,不管是买入或是卖出,公司各组合间买卖价差不显著,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各基金进行了公平对待,不存在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股市看,回顾2017上半年,市场整体呈现震荡走势,风格分化较为明显,以上证50为代表的优质大盘股屡创新高,上半年涨幅达11.50%。“一带一路”、雄安新区、自贸区到粤港澳大湾区的“地图”行情也轮番上演。上半年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中小板指数分别收涨2.86%、3.46%和7.33%,创业板独跌7.34%。

年初,沪指一路震荡上行,主要源于两会召开前的政策期待以及对经济复苏的预期,其中以家电和食品饮料为代表的大消费行业以及与基建相关的周期性行业表现较好,加之国际峰会的推动,“一带一路”也掀起过两波浪潮。直至一季度末受流动性收紧的影响,沪指出现回调。4月初始,雄安新区横空出世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大盘在相关概念股的带领下持续上攻,上证综指最高上冲至3295点。但好景不长,随后金融监管频频出招,引发委外资金大规模赎回,资金面一度趋紧。加之海外局势震荡,市场恐慌情绪蔓延,对投资者风险偏好形成较大冲击,仅数个交易日,上证综指一度刺破3100点关口。直至5月末,在减持新规的刺激下,市场才重拾信心进一步上扬,金融板块强势崛起。随着美联储如期加息、监管政策趋缓,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提升。此外, A 股成功纳入MSCI,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速,或将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沪指再度呈现震荡上行态势。

行业方面,在中信29个一级行业分类中,家电(29.66%)、食品饮料(19.07%)、电子元器件(9.08%)、银行(8.91%)和煤炭(7.90%)涨幅居前,农林牧渔(-15.41%)、纺织服装(-13.55%)、计算机(-13.23%)、传媒(-11.98%)和国防军工(-10.86%)跌幅逾10%。

上半年,基金在控制回撤的基础上,力图寻找合适的股票投资机会以赚取绝对收益。同时,本基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以增强投资收益。

债券市场方面,上半年债券市场延续跌势,利率呈现“快速上行—修复—再次上行—再修复”的波浪式上升。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年初的3.0%抬升至半年末的3.57%,而“紧货币”和“严监管”分别成为一、二季度利率快速上行的主要推手。具体来看,一季度经济复苏的态势不减,PPI向上带动企业持续补库存,同时三四线地产销售火爆,地产和基建投资均维持高位。经济的企稳回升给予了政策一定的空间,为了稳汇率、去杠杆一季度货币政策出现明显的收紧。央行于1月下旬上调MLF利率为近几年来首次提高政策利率,随后又多次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及其他货币工具利率,市场流动性趋紧,资金利率中枢逐月抬升。一季度监管也有趋严之势,但并未全面铺开,传闻中的同业存单、同业理财新规也是迟迟未落地,存单发行量居高不下,市场从担忧转为麻木。基于此,一季度利率先上后下,上行主要源于货币收紧,而下行则是对悲观预期的修复。进入二季度,各项经济数据依然平稳,尤其是公布的一季度GDP增速达6.9%远高于市场预期。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出现全面升级,银监会连续出台包括6号文、46号文、53号文在内的多个文件,以限制同业、理财业务的套利和资金空转行为,证监会也出台政策加强对券商资管资金池产品的监管。由此金融去杠杆转为行政去杠杆阶段,市场悲观情绪再起,抛压严重。四月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一路上行超过40BP,五月上旬达到高点的3.69%,随后维持高位震荡直到六月。为了应对半年末流动性和下半年可能出现的经济下滑,六月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从“偏紧”转为“中性”,监管态度亦有所缓和,利率再度迎来一波修复。纵观整个上半年表现,1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81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56BP,3年期AA+中短期票据收益率上行约49BP,期限利差极度压缩,信用利差走扩。可转债方面,一至五月转债持续阴跌,主要是受股债拖累以及再融资新政后转债供给加大影响,转债市场总体的价格和估值都逼近历史低位,债性支撑明显。六月转债在股债反弹的情况下出现逆袭,量价齐升,中证转债指数月涨5.03%,使得上半年转债指数收涨。

本基金债券部分在上半年,配置以同业存款和短久期信用债为主,维持了一定杠杆。整体上,债券部分收益较为稳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A净值增长率为3.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3%,基金净值跑赢业绩比较基准1.17个百分点。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C净值增长率为3.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3%,基金净值跑赢业绩比较基准1.22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股市看,宏观经济在2017年上半年呈现冲高、小幅回落的走势。PPI、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分别在2-3月份达到高点,随后温和回落;市场对经济的预期也经历了一个从乐观到悲观的过程。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中国经济的韧性较强,并没有市场之前预期的那么悲观。进出口贸易数据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6月份PMI指数在淡季回升至51.7%,超过市场预期;挖掘机、重卡销量增长的持续性也高于市场预期。目前看,三季度宏观经济仍将维持在较好水平,四季度可能随着地产、基建投资的逐步下行而出现温和回落,但消费稳中升级、进出口贸易维持复苏、制造业投资温和回暖等均支持宏观经济保持较好的内生动能。

相较于上半年的偏紧、波动,货币金融市场在下半年预计更为稳健。目前金融监管措施已有一定成效,维持当前的监管强度和资金利率水平有望实现温和去杠杆的效果;同时,当前中美资金利差维持在较高水平,人民币短期无显著贬值压力,这使得我们面临的外围环境有所改善。因此,我们预计下半年货币金融市场有望实现“不紧不松”的状态。当然,四季度面临的不确定性相对大一些,宏观经济走势、海外市场的波动仍需进一步观察。

股票市场在2017年上半年呈现出明显的价值偏好,预计下半年关注企业竞争力、业绩增长、合理估值的价值投资风格仍将延续。国内经济总量稳中波动、结构小幅分化的态势不会有大的变化;大部分行业的发展和竞争格局日益稳定,互联网、电子信息等近五年崛起的新兴行业也开始进入寡头竞争时代;国内强监管、金融去杠杆政策延续,资本市场日益开放,机构投资者话语权不断提升;这些都决定了以价值评估为主、结合基本面趋势变化的投资风格仍有望得到市场的认可。考虑到宏观经济韧性较强、资金利率更为平稳,预计业绩稳健、估值不高的龙头蓝筹仍有较好的投资价值,而且对龙头蓝筹的选择不必拘泥于金融、投资品、消费、成长等行业属性限制。此外,经过持续的股价、估值调整,越来越多的成长股开始进入估值合理区间;行业前景良好、公司竞争力突出、业绩增长较好且估值已近合理的潜力成长股也是下半年可以考虑积极挖掘、择机布局的方向。

债券市场方面,从基本面看,经济名义增速高点已过,下半年存在一些回落压力。从去年七月开启的补库存周期至今已持续12个月,近几月原材料购进和出厂价格回落较快,五月份PMI产成品库存出现明显下滑,或意味着目前已进入被动去库阶段,此轮库存周期可能已接近尾声。但是,我们也看到工业企业利润仍处于同比增长的通道中;得益于低库存使得房地产开发商补库存意愿较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支撑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销量,地产投资增速的下滑可能较为缓慢,而基建投资依然能起到托底作用,因此三四季度经济增速的环比下滑或比较平缓。通胀方面,CPI下半年翘尾因素低,高点大概率已过;PPI已从高位回落,在下半年高基数效应下同比可能降至0%,再通胀预期不强。在这种环境下我们认为去年四季度开启的“防风险、挤泡沫、去杠杆”的政策目标仍会继续。货币政策可能从上半年偏紧的状态转为“不松不紧”,防止经济、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同时引导金融市场去杠杆的预期。而监管仍会稳步推进,虽然经过半年的结构调整金融企业债务增速有所回落,银行同业杠杆率下降,去杠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远没有结束。下半年监管依然是金融市场的主要矛盾之一。此外,美联储的缩表进程也是全球关注的焦点,会对国内的政策和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总体看,下半年的债市环境可能比上半年有所改善,但杠杆的收缩、负债端的不稳定使得利率依然是易上难下,利率债总体机会有限,可适当参与波段交易;信用债的信用利差有继续走扩压力,但绝对收益仍有配置价值;可转债规模增加可选标的增多,市场吸引力在增强,可精选个券积极布局。

下半年,本基金债券部分主要致力于获得低风险的稳定收益,适度加大久期和杠杆,配置以短期信用债和同业存单、存款为主,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的配置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具有3年以上的基金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技能,并且能够在估值委员会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估值委员会下设估值工作小组。估值工作小组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并和相关托管人充分协商后,向估值委员会提交估值建议报告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评估报告,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估值政策经估值委员会审阅同意,并经本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基金会计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除了投资总监外,其他基金经理不是估值委员会和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但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基金经理可以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采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对于固定收益品种,采用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免费提供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73元,基金份额总额336,254,219.75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313,790,136.62份,基金份额净值1.272元;C类基金份额总额22,464,083.13份,基金份额净值1.282元。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文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网雄,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正万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299号文核准,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50,131,326.9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3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50,399,612.8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68,285.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6年1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0%-95%,权证投资0%-3%,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其它资产5%-10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10%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2、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1月6日刊登公告,自2016年1月8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8,000,000.00元,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2)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并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者空头套期保值。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17民生银行CD129(111715129)的发行人于2016年7月25日公告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加银资管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16〕5号),加银资管部分资产管理计划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公告称,在贯彻银监会“三违反”检查中,公司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公司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于4月 13日将张颖带走调查取证。4月 14日公安部门对张颖执行拘留,予以立案调查。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公告称,因未按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聘任独立董事,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比例及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均不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关键生效条款并充分揭示风险,关联交易后续进展披露不完整等,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万青元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是中国大陆第一家由民间资本设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全国设有29家以及分行,30家二级分行,覆盖范围广,实力雄厚,2016年位列世界500强第221位。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17平安银行CD2304(111611304)于2016年12月12日公告称,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未能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资产无偿划转相关事项,主承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就上述事项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被交易商协会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是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中国大陆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全国拥有58家分行、1037家营业机构,实力雄厚。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7年2月4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刘颂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张文伟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没有发生变更。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三个部分进行打分,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选池,从中进行甄选。原则上,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200%。

<2>甄选。由投资部全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评估系统》的规定,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核准。

<3>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总裁办公会议核准。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50只公募基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468亿元人民币。

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及子公司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17年6月30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超过224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富通为近80家企业超过376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超过294亿元。2010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1年12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2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RQFII产品。2012年9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年8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6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