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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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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9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上半年,随着各类改革与发展举措的持续深入推进,各行业实体经济得到有效扶持,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已稳中向好,但国际经济因各大经济体交替动荡而愈发错综复杂。公司所处的精密组件领域正在深度变革,呈现出市场细分、专业分工、产业完备和技术革新的综合发展特点。公司所处的4G技术行业应用领域则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以4G通信技术为基础的各类行业应用都在加速升级、普及,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17年6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迈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公司的融资渠道扩宽,治理将进一步规范,竞争能力也将不断提升。

面对行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机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发扬开拓进取精神,不断夯实“诚信、担当、创新、共享”的企业文化,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17年上半年实现收入24,813.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16.13万元,同期增长比为17.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77.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29万元,同期增长比为18.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45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7.47万元,同期增长比为17.52%。

2017年上半年,随着客户终端产品的外观和结构变化加剧,促使精密结构件产品升级和市场转型加快,销售产品的细分结构变化较大,而精密组件整体营业收入略有回落。公司在精密组件领域共实现收入16,542.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85万元,同期减少比为1.00%。其中结构件收入16,17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3.36万元,同期增长比为0.77%。

随着国内外运营商对4G业务的加大投入,4G消费类用户和行业用户不断增长,公司技术开发业务和4G模块业务继续高速增长。2017年上半年,公司在4G技术行业应用领域实现收入8,067.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38.12万元,同期增长比为86.3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岭下路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到2017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经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置换方案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73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现调整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兆格”)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厂房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厂房及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拟由西安兆格在西安当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会同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申请授信的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一:《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王平为此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董事王成为此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会议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议案二:《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王平为此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会议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岭下路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号)的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96.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75.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号《验资报告》。

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于2017年7月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000088708340

金额(人民币):12,285.75万元(含存款利息1.1万元)

用途: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

2、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73169041508

金额(人民币):5,591.00万元

用途: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3、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874000000167994

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到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因此,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和谨慎的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96.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75.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到2017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经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的《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73号),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的置换方案。

2017年8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73号),确认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102,633.93元。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置换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96.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75.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二、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现调整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兆格”)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厂房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厂房及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拟由西安兆格在西安当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会同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影响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拟扩充公司在物联网模块及技术方案开发方面的研发团队,因西安为我国电子、通信产业研发基地之一,汇集了众多电子通信类院校、科研机构及知名企业,人才储备极为丰富,因此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在西安进行研发团队的扩充,能有效推动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仍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而调整后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此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公司股东王成,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拟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美元6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无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4月5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A幢、B幢第一、二层、第三层A

4、法定代表人:王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667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移动通讯终端、物联网终端设备、移动通讯模块、移动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塑胶制品、塑胶电子制品、塑胶五金精密模具的研发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移动通讯终端、移动产品、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塑胶电子制品、塑胶五金精密模具的生产;其他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上述为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本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公司股东王成及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此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方案。该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公司股东王成及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平、王成回避表决。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事项均表示同意。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关联方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关联担保由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股东王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