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7-038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4日收到王志强先生的书面辞呈,王志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志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志强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呈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志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相关程序。
在此,本公司对王志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7-039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17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参加董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鉴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志强先生工作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同意王志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提名李立群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推举董事王磊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持续高效推进,董事会推举董事王磊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直至新任董事长、新任总经理产生之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鉴于公司总工程师潘勤先生工作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解聘潘勤先生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于近期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
李立群先生简历:男,196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天津药业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天津药业公司101车间主任、书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万宁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格斯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2015年9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7-040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17年8月24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渤海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协议书》,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7385】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92天
4、认购金额:20000万元
5、成立期:2017年8月24日
6、到期日:2017年11月24日
7、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结构性衍生产品部分与3个月期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挂钩。
(1)挂钩标的:3个月期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
(2) 期末价格:挂钩标的在期末定价日的路透系统LIBOR01页面中,3-month USD Libor 在伦敦时间上午11 点的价格。
8、预期收益率:(1)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9.5%,则预期收益率为:4.45%(年);(2)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大于9.5%,则客户预期收益率为:0.35%(年),即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9、若上述投资条款不变,并且双方无异议,此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可以再投。
(二)2015年9月1日,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富邦华一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月得盈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3、认购金额:20000万元
4、认购日期:2017年8月24日
5、起息日:2017年8月24日
6、到期日:2017年11月24日
7、预期收益率:4.47%(年化)
8、若上述投资条款不变,并且双方无异议,此结构性理财产品到期再投。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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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本次购买的两个银行理财产品以外,公司没有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