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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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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此无异议。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无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国家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坚持“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双擎驱动,国际化与信息化两翼助力”,以“为智能制造提供关键产品与方案”为愿景目标,在行业应用上进一步聚焦,在汽车和电子两大优势领域重点发力,业绩大幅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1亿元,同比增长23.56%;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50.18%;国际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3.88%。

一、机制变革,焕发新活力

公司在2016年导入新LOGO,启动了以“OPE”文化精神和“共同行动纲领”为核心的“文化重塑”,通过系列文化活动,实现了全体员工对公司文化理念的统一、一致认识,用强劲的行为文化焕发出发展新活力。公司进一步在管理机制上创新实施精准激励政策,尝试“准经营体”的独立核算,形成产出线和资源线有机结合的经营运作体系,各产出线销售同比实现大幅增长。完善增量战略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产品线运作模式,细化财务核算,支持精准激励落地。以客户为中心,公司将权力、责任和业绩考核下沉到一线经营单元,建立基于增量的激励机制,全面导入增量战略绩效管理模式,真正贯彻“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管理理念。

2017年6月29日,公司按期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新一届的经营团队,并在各核心子公司启用了一大批年青的经营和技术骨干,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以人才链支撑产业链、创新链;强化行业研究,提高战略的前瞻性,挖掘公司各产品线的潜力和合力,精准投入战略资源,以大客户需求为中心,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以“赋能”为重心,激发各层级员工活力,培养一批年青化,有活力、有狼性的营销队伍,让有贡献的营销人才站在舞台中央,得到更大的发展和回报,将被动执行变为主动响应,使执行力真正打造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更加贴近客户,深入挖掘客户需求,通过优化流程、机制,更好地促进市场需求信息、产品信息端到端高效流动;在巩固常规市场的同时,重点抓边际效益大的产品、市场,尤其是大客户、国际市场,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业务聚焦,彰显新成效

公司在汽车和电子两大优势领域重点发力,业绩大幅增长。旗下核心子公司中,激光公司销售规模增长24%的同时,净利润增长88%;高理公司收入、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6%和49%。

激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公司“白车身激光焊接”技术,打破国外行业垄断,已在上汽通用、东风神龙、广汽本田、江铃福特、江淮、一汽红旗、东风柳汽、众泰汽车等众多品牌车企中应用,国内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一。汽车板拼焊生产线成功进入全球第一大钢铁公司安塞乐,齿轮焊设备成功进入格特拉特、神龙等龙头企业。公司利用自动化领域优势,更多的将智能化技术、信息化技术和自动化技术整合成生产线,完成了四门两盖、车身、侧围、底板等推广应用,成功开发了引领行业的动力电池焊接设备,全面进军汽车智能化焊装生产线。在高功率智能激光切割方面,8KW超高光纤激光切割机成功推向市场;为格力公司提供的多台光纤激光切割机、全自动集成料库的激光切割生产线成功交付。上半年机械制造及船舶制造等行业复苏,进一步带动了公司传统优势行业的销售。报告期内,实现公司高功率激光装备在汽车行业的应用销售额同比提升68%。

顺应精密激光加工应用快速发展,在科技创新的大趋势下,精细微加工需求强劲,使公司中小功率激光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在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凭借核心单元技术的优势,在国际大客户的份额大幅提升,全面进入到整机组和部件组,产品包括焊接、脆性材料加工、打标、切割钻孔、划线等各类设备,订单规模同比增长200%以上。公司在美国硅谷与国际大客户共同建立研发实验室,同时在华中、华南、华东各建有功能齐备的技术工程应用实验室,更加贴近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在其他重要品牌客户微软、华为、OPPO、vivo、小米、联想、中兴等也取得了快速增长。同时在日用消费品行业、家电行业、电子电器行业,用激光替代传统喷码,销售规模实现翻番。报告期内,公司中小功率激光及自动化配套装备销售规模同比增长100%以上。

公司围绕激光技术应用,从半导体芯片到光源到设备集成以及自动化,是全产业链的整合模式,提升了产品的竞争优势。上半年,公司皮秒激光器已经批量生产,并在消费电子及显示面板行业实现批量应用;飞秒激光器也实现小批量生产,除用于工业精密加工外,在医疗行业也已实现应用。

传感器产业:公司为全球领先的多功能传感器解决方案提供商,也是全球最大的温度传感器供应商,温度传感器占市场70%以上份额。公司聚焦汽车和家电领域,提供温度、湿度、光、空气传感器和PTC加热器等一体化解决方案。随着物联网和新能源汽车时代的到来,传感器需求迎来爆发式增长。

在家电领域,家电智能升级对传感器需求呈指数增长;国际家电品牌瞄准中国市场,本地采购力度加大;随着高温厨用电器领域“防干烧”等更高等级安全标准的普及,公司在家电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和规模化优势进一步释放。2017年上半年,公司传感器在家电市场销售同比增幅超过46%。

公司2007年进入汽车传感器市场,经国际一类汽车市场检验,代表中国汽车传感器“第一梯队”。公司为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汽车用传感器种类已达30多种。报告期内,多款汽车传感器成功导入全球日产,日本市场成为最大海外市场,同比增幅超过40%;国内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新客户同比增幅超过370%。公司是中国新能源汽车加热器开创者和领导者,新能源汽车加热器占据国内市场60%以上份额,是特斯拉、比亚迪核心供应商,掌握全球领先的PWM控制技术。报告期内新研发的PTC水加热系统领先国内企业两代产品,再次打破国外垄断,与国际巨头埃贝赫、伟巴斯特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公司坚定不移地实施国际化战略,开发重点新客户,报告期内国际市场销售同比增长30%。在稳定现有三大客户日本JCS、全球开利、韩国佑理已批量产品份额的同时,大力开发新客户新产品:通过飞利浦供应商资格审核;阳光等多款汽车传感器全面导入全球日产体系;与三星在白色家电传感器领域深化战略合作;与伊莱克斯合作开发的高温传感器进入量产前夜。

上半年,公司其他核心业务销售也稳中有升。光通信器件产业销售收入同期增长19%,上半年随着国内三大运营商新一年度的投资计划出台,进入后LTE时期,各运营商投资力度均有所减缓,但公司在各主要客户处存量业务份额稳中有升;高速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4个百分点;国际大客户成功导入,国际市场销售同比增长48%。激光全息防伪与材料产业在新市场开拓、新产品推广等方面成效明显,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成功开发耐磨性防伪材料,在证卡上实现应用,并已形成批量销售;水转印生产线建成投产,完成三款全息水转印材料设计与开发。

站在未来看现在,发展智能制造任重道远,“为制造的更高荣耀”华工科技正在砥砺前行!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新设立控股子公司1家,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1家。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马新强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4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工科技”)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45。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土地建设质子放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武汉华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参与土地竞买,以自有资金购置土地70亩,挂牌底价约为2450万元(成交价以最终摘牌价为准)。用于建设质子刀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快速推动公司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的实施,打造公司高端医疗装备及健康服务新业务。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449.8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5.6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6。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7。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4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 4人,监事刘静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委托监事长李士训代行全部议案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45。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土地建设质子放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武汉华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参与土地竞买,以自有资金购置土地70亩,挂牌底价约为2450万元(成交价以最终摘牌价为准)。用于建设质子刀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快速推动公司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的实施,打造公司高端医疗装备及健康服务新业务。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49.8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5.67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6。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7。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4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449.8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5.6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测试,根据清查情况和减值测试结果,确定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金额。

根据清查情况和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449.8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7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4.79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46%。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单位:元

根据公司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有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核销案存的原则,对于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有11笔应收账款共计5.67万元逾期时间超过5年,经业务员多次催收后已确认无法收回。本次核销的11笔应收账款账龄均为5年以上,公司根据账龄分析法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449.8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5.67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49.83万元共计减少2017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4.79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46%。本次核销应收账款账龄均为五年以上,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有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49.8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5.67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49.8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5.67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4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