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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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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06            公司简称:曲江文旅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应对挑战,紧紧围绕核心业务的转型发展,提升能力,通过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提高效率,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公司在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大项目建设、创新工作、“走出去”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为全年目标的实现打下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唐华宾馆改扩建项目、海洋极地公园二次提升改造项目稳步推进,新建水母宫项目于2017年春节开业,公司不断丰富景区产品内容以提升游客游览体验度;不断提升景区基础设施改造以满足游客舒适安全的需要。

报告期内,持续开展重大品牌活动,公司旗下各景区共举办踏春、海洋、相亲、民俗等主题活动及春节、清明、五一等假日活动数十场,游客满意度明显提升,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其中,大唐芙蓉园2017年新春灯会期间入园人数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各景区严格贯彻落实“所长制”、“河长制”,实行织密网格化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三项革命”工作,公司景区服务及品质进一步提高。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70,529.78万元,较年初减少7,438.86万元,降幅4.18%,主要为本期归还银行借款,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676.62万元,较年初增加5,069.55万元,增幅5.72%,为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资产负债率45.01%,较年初下降5.13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9,962.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1%;营业利润5,80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69.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16%。

营业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等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及公司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2主营业务分析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融资规模较上年减少所致。

3.3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3.3.1主要子公司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1)大雁塔景区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礼仪服务、景区游览服务;土建及安装工程;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2)楼观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大雁塔景区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景区的运营管理服务、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经营;房屋、娱乐设施、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的租赁;承办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庆典活动;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销售等。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3.2其他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1)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管理与经营;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咨询等。

报告期末,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总资产27,988.18万元,净资产10,985.7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872.66万元,净利润 206.28万元。

(2)城墙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销售。

报告期末,城墙公司总资产2,296.50万元,净资产1,274.2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12.54万元,净利润18.69万元。

(3)酒店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9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及策划;酒店物业管理及策划;酒店用品销售。

报告期末,酒店管理公司总资产4,701.77万元,净资产-967.0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600.18万元,净利润123.70万元。

(4)曲江旅行社,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艺术品销售,旅游景点门票的销售,火车、飞机等交通票务代订,各类大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及展会的组织策划。

报告期末,曲江旅行社总资产1,006.76万元,净资产-556.5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49.93万元,净利润-179.23万元。

(5)唐艺坊公司,注册资本为7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类大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旅游纪念品、工艺礼品、家庭装饰品的设计、开发、加工、销售;企业形象策划、设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经营;空间城市雕塑。

报告期末,唐艺坊公司总资产212.84万元,净资产-166.3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59万元,净利润-12.82万元。

(6)友联旅行社,注册资本为463.24万元,公司持股56.01%,经营范围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承办会议及展览;旅游商品、工艺礼品的销售。

报告期末,友联旅行社总资产1,559.41万元,净资产316.7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66.35万元,净利润-19.74万元。

(7)阳光旅行社,注册资本为250万元,公司持股43%,经营范围为:承办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咨询业务;承办大中企业会议;提供假日野营服务;俱乐部活动服务;预定机车票;阳光旅游纪念品销售;自驾车旅游、代驾业务。

报告期末,阳光旅行社总资产818.81万元,净资产169.4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56.05万元,净利润-41.42万元。

(8)柏伽斯酒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酒店管理公司子公司,持股50%,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葡萄酒相关知识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经营。

报告期末,柏伽斯酒业总资产516.18万元,净资产-1,078.3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5.67万元,净利润-27.29万元。

(9)旅阳餐饮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酒店管理公司子公司,持股51%,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及咨询服务。

报告期末,旅阳餐饮管理公司总资产 158.52万元,净资产-72.6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66万元,净利润11.95万元。

(10)如华物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酒店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家政、保洁、楼宇外墙清洗服务;系统内职(员)工培训;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议服务;园林环境景观工程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的维护;日用百货的销售。

报告期末,如华物业公司总资产1,054.34万元,净资产559.7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60.46万元,净利润231.27万元。

(11)曲江智造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45%,经营范围为:城市文化旅游产业规划、文化旅游园区策划与规划。文化旅游景区策划与规划、旅游项目及旅游景区管理咨询服务。

报告期末,曲江智造公司总资产971.63万元,净资产793.7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70.83万元,净利润16.43万元。

3.4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具体调整事项为:2017年1-6月本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626,407.30元,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减少626,407.3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公告临2017-038号、临2017-039号。

3.5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耀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7-03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会议由董事长李耀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编号:临2017-039)。

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李耀杰先生、李铁军先生、柳三洋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能有效促进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交易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鉴于公司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总投资发生变更,为保证唐华宾馆改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会展控股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书》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能有效促进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交易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编号:临2017-040)。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7-03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7-03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为保证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不符合新规定的部分进行变更。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增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上述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变更事项

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准则进行调整。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具体调整事项为:

2017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626,407.30元,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减少626,407.3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意见;

(二) 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7-040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过去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累计计算)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的议案。公司委托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控股,为公司关联方)作为代建方代建管理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18、临2016-019)。

为适应市场需求,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设计方案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整体优化和提升,项目装修、设备安装、室外景观等投资相应增加,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总投资由原计划约2.8亿元变更为约4.7亿元。

鉴于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总投资发生变更,公司拟与会展控股在原《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基础上变更部分合同条款内容,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方会展控股为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产业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会展控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5%。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会展控股由文化产业集团和陕西省会展中心共同投资成立,文化产业集团持有会展控股80%股权,故会展控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会展控股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第7层,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常宏伟,主营业务: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总体规划区域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受委托实施会展区域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建设、工业、商业、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园林景观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建设;文化产品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会展控股资产总额27.78亿元,净资产6.73亿元,201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5亿元、净利润2,144.53万元。会展控股先后建成曲江影视大厦、曲江银座等市级重点工程,先后承担了南窑、瓦胡同、孟村、余王村等城中村拆迁改造和安置小区建设任务,并承担了多个省市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会展控股符合《西安曲江新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代建单位条件,参与出版传媒大厦、新华小学、余王小学、长鸣路、天坛路及天坛遗址公园等代建项目建设。其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会展控股拟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代建费率为5%,代建费暂定总价17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代建费以经审计的实际竣工结算造价确定的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前期策划费、采办费、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种规费)为基数。

2、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代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补充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代建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与代建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总投资发生变更,为保证唐华宾馆改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会展控股签订《补充协议》。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能有效促进公司重大项目建设。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李耀杰先生、李铁军先生、柳三洋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能有效促进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交易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鉴于公司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总投资发生变更,为保证唐华宾馆改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会展控股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书》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能有效促进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交易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1、公司与会展控股年初至本次披露日及过去的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公告临2017-018号、临2017-024号。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委托会展控股代建管理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