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3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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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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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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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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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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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充分利用公司的品牌效应、销售渠道、技术和管理等优势,根据经营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开拓创新,加大销售激励拓展市场,使公司保持平稳有序的发展。
1、公司根据国内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规划等情况,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持续开展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技术中心以研发环保、节能、智能、安全等特种电线电缆为主要方向,上半年公司自主研发项目有高端阻燃耐火电线、舰船用消磁电缆、矿物绝缘电缆等产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下一阶段公司技术中心将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努力,开发出更多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新产品。
2、公司围绕着“一带一路”及福建自贸区建设的契机,利用福建省内重点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有利地位,整合省内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全员营销为手段;面向全国重要专业电缆应用领域,建立贴近客户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能力及客户开发和管理能力,向不同专业领域客户提供并传递不同组合价值,获得线缆传输中高端业务(高品质的电线和电缆市场)的长期持续发展。
3、公司子公司上杭太阳铜业与杭州高新在南平成立了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以高分子橡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通过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的合作可以加强研发能力,根据下游电线电缆的生产需要调整电缆材料产品研发项目,完成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可以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总收入171,71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78.70万元、增长7.23%,实现营业利润5,416.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33.61万元,下降42.07%,实现利润总额5,941.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01.89万元,下降43.1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06.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36.83万元,下降44.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7,979.40万元,较年初增长3.1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云孝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3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通知,根据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明确了其他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并要求 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的,按该规定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方法及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同时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该项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3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珍荣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议董事会补选李宇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3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