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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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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7-9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发展思路,开源与节流并举, “保”主业,强化现有主业经营,充实营销团队,拓展国际市场;“转”机制,通过现有平台,延伸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盈利水平;“减”负担,减少低效资产,轻装上阵。公司立足主业的延伸发展,拓展新项目投建后的产品覆盖和市场占有率,不断巩固市场,加强内部管理,消化因园区项目投产建成后新增的财务负担,化解企业融资困难,保证企业日常经营的顺利推进,依托高端产业基地,发挥供应链及产业规模的协同效应,在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严峻的经营环境下,确保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平稳进行。

报告期,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避免出现暂停上市风险,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向控股股东中绒集团出售除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资产、负债,以盘活现有资产,化解退市风险,改善公司基本面。6月15日,公司披露了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并经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公司自身经营面临的困境,下半年公司的主要工作是,加强全体管理者和员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以规范经营为先导,以保质保量保交期为经营重心。巩固销售市场,在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市场潜力,与客户扩大业务合作领域。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大挖潜增效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和推进增收节支的挖潜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重组方案的实施工作,努力完成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883.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93%;营业成本60,972.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22%;主营业务毛利率15.18%,较上年同期增长5.08%;利润总额-30,67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31,022.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3%。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原料类产品销售较上年同期减少,部分客户制品订单交期较上年度延后,致使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储备原料价格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同时内部开源节流,逐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了部分利润空间。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6,043.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2%;管理费用7,927.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22%;财务费用26,539.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1%。公司管理费用减少主要是本期缴纳的部分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所致。报告期公司资产总额1,149,341.87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0.99%;负债总额992,868.6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4%,资产负债率86.3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6月1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损益表"其他收益"科目增加1,628.69万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1,628.69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本公司新投资设立了宁夏中银绒业纺织品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羊绒服饰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前述三家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且尚未正式开展业务。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财务总监: 卢婕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7-8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李卫东、马炜、孙庆锋、陈晓非、卢婕、赵世平,独立董事张文君、林志、益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由于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89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半年报摘要和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7-8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每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生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由于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8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7-8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变更日期:

2017 年6月12日。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