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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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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庚详解新三板市场
改革发展思路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谢庚表示,深入理解《决定》,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判断:新三板市场以服务创新创业企业为主,挂牌公司的性质是公众公司,公司以信息披露为基础进行公开转让,公司定向发行须遵循私募发行的监管要求,企业的融资方式没有限定性规定,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要求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超过200人、公开发行股票等两类。

“新三板市场可不可以搞竞价交易、公开发行,都没有限制死。市场的发展空间是有的,改革方向也是明确的。”他说。

与此同时,谢庚也强调,新三板市场才四岁半,市场发展要有培育期,投资者、参与人的成熟度提升,市场基础制度、监管能力的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让改革“快马扬鞭”是可能出问题的。

他透露,未来,新三板将会根据各方面条件的成熟程度,不失时机推进改革创新。尤其在交易制度改革方面,一定会瞄准综合缓解流动性问题,针对各类需求不同的企业配给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并给企业留出自主选择的空间。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采取竞价或者做市交易方式。

市场回归理性恰是后续改革重要前提

就媒体提出如何看待新三板“市况低迷”的问题,谢庚表示,当前市场是不是应该被称为“低迷”,还要看2015年的市况高温、火爆是否正常。他认为,近两年新三板市场逐步降温、回归理性恰恰为后续改革提供了重要前提,是一件好事。

谢庚主动谈到,近阶段有一部分新三板公司主动摘牌,其主要理由有两个:一是基于目前的企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情况,预期中的融资和交易功能并不能良好实现;二是需要付出一定的监管成本。

“这些公司在刚进入这个市场的时候,可能就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来挂牌。不排除有些公司以为,只要挂牌了就可以融到钱,就可以实现沪深市场那样的股票交易,但新三板市场是个高净值投资人的市场,并不是谁来都有钱拿的。”

谢庚认为,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选择到哪里上市是企业的自由,但在选择的过程中,公司应当认识到,不同市场在制度配套上是有差别的,这不光是准入标准、审核时间的差异,最根本的是基础制度不一样,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求慎重选择不同层次的市场。

他表示,当前新三板市场逐步回归理性,表明各方都在加深对这一新兴市场的认识,这恰恰为市场下一步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

就新三板市场如何规划自身的规模容量这一问题,谢庚回应称,市场监管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的水平,决定着市场规模扩展的边界。一个市场究竟可以容纳多少公司,是由市场监管能力决定的;有多少企业最终会到新三板挂牌,则是由国家经济结构和企业构成决定的。

“当前我们国家创新创业方兴未艾,适合这个市场的公司还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新三板市场确实也面临一定的监管压力,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为更多的双创企业服务。”谢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