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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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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90    公司简称:四创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以“十三五”发展战略为牵引,紧紧抓住年度经营总体目标,不断聚集资源,专注军民融合雷达产业、智慧产业和能源产业,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强化内部运营管理,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1、深耕主营业务,抢抓市场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军民融合雷达产业”、“智慧产业”和“能源产业”,加快产业拓展步伐。在军民融合雷达产业方面,深入分析市场需求,相继中标中科院、中国气象局等单位多波长新体制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并成功推进科技部重大仪器项目产业化进程;公司参加2017年度世界空管大会,积极向客户、合作伙伴宣传公司空管雷达产品性能技术,为公司空管产品拓宽市场领域奠定坚实基础。在智慧产业方面,公司依托平安城市建设的“合肥模式”,助推平安城市业务的拓展,先后中标怀宁天网二期等平安城市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在新疆公安边防和司法行业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公司融合雷达技术与视频感知技术研发创新产品,拓展应用至智能交通领域;公司完成无线合肥一期项目验收工作,积极布局二期项目建设,已实现主城区五大类公共场所WIFI覆盖,打造了基于WIFI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构建大数据生态,实现无线城市可持续发展,无线合肥项目建设列入2017年合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20件大事之一;公司编制的《城市视频大数据服务平台综合解决方案》成功入选工信部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案例集;在能源产业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分布式光伏业务领域,中标多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力开拓电梯、健康、机械、环保除尘和医疗等业务领域电源市场,并与行业内优质客户签订业务订单。

2、强化研发创新,提升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地位。公司开拓国际合作新模式,引进空管系统自动化软件,为形成具有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ATM系统奠定基础;发挥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利用视频感知及智能处理的优势,研发出交通、公安等领域新产品;不断创新科技体制,通过加强内外合作,发挥各自领域技术优势,共享技术,共同开发,协同推广;一批重点项目如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等项目顺利通过监理或验收,云精细结构特征及云相态系统应用开发通过安徽省软件评测中心评测。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受理98项,其中发明专利49项,新增专利授权69项;登记软件著作权24项;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正式获批。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由工业及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国内首部KA波段天气雷达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首张场面监视雷达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为公司雷达电子领域市场开拓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进一步促进场面监视雷达业务的发展。

3、加速完成重组,实现业务多元化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完毕。重组实施后,公司产品线拓展到警戒雷达装备及配套领域、机动保障装备和粮食仓储信息化改造等业务领域,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组合,有助于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推行各种管理方案,注重经营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建立1000万及以上工程项目预算评审机制,控制成本预算,落实成本过程管控,实现效益目标;加强采购成本管理,大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实施定额管理,提高采购成本控制水平;围绕组织变革要求,公司系统修订并实施《中层管理者选拔聘任管理办法》及《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贯彻管理层任期制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建制要求,加强内部中层管理者队伍建设。

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评定的沪市上市公司2016年度信息披露A级评价,是对公司在评价周期内(2016.7.1—2017.6.30)法人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工作成绩的全面认可。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将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公司暂未涉及规定的此类事项。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按补助款项性质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或“财务费用”。

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增加7,180,202.39元,“财务费用”科目金额减少610,00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减少7,790,202.39元。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2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发出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华东所持有的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100%股权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16年1-6月损益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3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陈信平、吴剑旗、吴君祥、何启跃和万静龙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发出召开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题: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华东所持有的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100%股权事项,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16年1-6月损益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8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 概述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 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将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公司暂未涉及规定的此类事项。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按补助款项性质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或“财务费用”。

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增加7,180,202.39元,“财务费用”科目金额减少610,00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减少7,790,202.39元。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102,0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64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959,985.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019,102.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940,883.56元。截止2013年5月14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229,0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48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00.00元。截止2017年5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7年6月30日,四创电子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3,074,127.27元,其中2017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764,509.92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3,866,756.29元,其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100,0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4,827,342.52元差异10,960,586.23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止2017年6月30日,四创电子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0元,其中2017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6,8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7,479,330.00元差异679,330.00元,其中差异600,000.00元系上市发生的尚需支付的审计、律师费,差异79,330.00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四创电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四创电子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同时,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经公司2013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3年6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实施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17年6月6日,公司、博微长安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3、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四创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信息费、审计、律师费等需扣除的其他合同费用3,019,102.04元;(2)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的审计、律师费等尚需扣除的其他费用6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元用于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

三、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详见公告:临2017-01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创电子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9,014股,价格为61.48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26,000.0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5月16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6,000.00万元,全部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雷达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截至2017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银行询证费200.00元及银行邮电费21.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799,779.00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博微长安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博微长安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借用资金到期前,博微长安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合规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7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是因安徽四创电子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华东所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100%股权事项,致使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导致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发生变化,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临:2017-007、2017-008)。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关联董事陈信平、吴剑旗、吴君祥、何启跃和万静龙回避表决。

2、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调整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华东所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100%股权事项,致使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导致公司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发生变化,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华东所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100%股权事项,致使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导致公司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发生变化,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

注册地址:合肥市淠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信平

注册资金:7,41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消防产品生产和销售;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消防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5.67% 的股份。

(2)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二楼212号

法定代表人:陈信平

注册资金:4,000万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研究开发及销售;电子工程系统、通信产品、钢材、建材、金属型材、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汽车、保健用品、化肥、塑料制品、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光伏产品、家用电器、有色金属、五金、煤炭制品、预包装食品、航空航天器材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除专项);物流培训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全资子公司。

(3)合肥博微田村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万静龙

注册资本:832.65万美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变压器)、电源产品(电源分配单元、配电系统)、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无进出口商品分销业务);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电气产品和电子产品的零部件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50%。

(4)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41号

法定代表人:万静龙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配电单元、不间断电源及其它智能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80%。

(5)安徽博微太赫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机载集成中心

法定代表人:靳学明

注册资本:82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气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通信设备),医疗设备,太赫兹和毫米波设备及芯片、模块、配件,特种车辆装备,智能装备,无人驾驶装备,机器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49.51%。

(6)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靳学明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全资子公司。

(7)安徽博微广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5号民创中心四层

法定代表人:万静龙

注册资本:3768.5万元

经营范围:音视频产品、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微波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多媒体网络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防范工程,灯饰音响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机电产品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实施、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53.072%。

(8)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登洲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的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45.03%。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或延迟支付货款的情形。

根据公司对关联方了解,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一)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及市场等情况,公司与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购买元器件及委托关联方加工,租赁房屋和机器设备、仪表等。

(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担保服务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以及租赁房屋、设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公司为华东所设计开发和生产雷达配套电源,依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确定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协商最终确定。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3、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4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追溯调整的事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7号)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持有的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100%股权,博微长安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详见公司公告 2017-019)。

因本次公司向华东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16年1-6月损益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

二、追溯调整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公司对201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2016年1-6月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有关具体资产、负债、权益及损益追溯调整情况见下表:

追溯调整前后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前后损益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对于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合理性的意见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认为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华东所持有的博微长安100%股权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16年1-6月损益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专项核查意见的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华东所持有的博微长安100%股权事项,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16年1-6月损益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本次公司向华东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对201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16年1-6月损益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